售不合格三文鱼两超市被行政处罚

华商报 2018-04-07 01:59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李琳)西安市食药监局日前公布了部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因为分别销售不合格三文鱼柳、三文鱼,两超市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4号不合格食品通告中,西安麦德龙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三文鱼柳(尾)经陕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要求。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已无同批次不合格产品。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未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17年11月6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复查,已整改到位。

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池东路分公司经营的(日邦)进口三文鱼经陕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菌落总数、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要求。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已无同批次不合格产品。该企业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雁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17年11月13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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