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成立招才引智委员会,吹响“人才争夺战”冲锋号,发布6项人才新政“升级版”措施 高层次人才来西安创业有支持购房有补贴
特殊人才购房优惠20%,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优惠政策……11月24日,西安招才引智委员会成立,集中发布了6项人才新政“升级版”措施,堪称西安今年5月推出的“23条人才新政”的升级版。
昨日,“西安市招才引智委员会”揭牌成立,标志着西安吹响了“人才争夺战”的冲锋号。西安市委副书记韩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千人计划”专家舒涌、余建军等7组高层次人才(团队)与引进方进行了现场签约。
招才引智委员会将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招才引智规划、政策制度,举办重大相关活动等。会议集中发布了《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十三条措施》《“西安伯乐奖”奖励政策》《高层次人才创业或成果转化绩效奖励政策》《技术转移机构资助兑现政策》等6项升级版人才政策,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成果转化、购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园)等方面,对西安人才新政、户籍新政、创新创业奖励扶持等人才支持政策作出了升级优化和创新突破。
1 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措施
A类人才子女 普高线降10分录取
1.项目配套奖补
高层次人才在西安创办企业,未达到项目配套奖补条件的,可申报西安创业投资种子基金,按企业实收资本的20%,且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委托贷款支持。从拨付资金之日起3年内,企业达到规定规模的,委托贷款可转化为奖励补助;达不到规定规模的,按其研发或产业化投入的30%予以奖补,其余资金由西安创业投资种子基金收回。
2.住房保障支持
高层次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市内限购政策限制,优先办理房屋登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购房和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实行一次性发放。制定“特殊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研究制订购房优惠20%的具体条件和配套支持政策。
A类人才可免租入住18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西安工作居住满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且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府将房产证办理到A类人才本人名下后,产权赠予个人;B类人才可申请领取总额70万元的购房补贴,5年内按年度核发;C类人才可申请领取35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高可补贴5年;D类人才可申请领取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高可补贴3年;E类人才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并优先予以保障。
3.工作调动及配偶就业
对全职引进的、到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现行人事管理制度优先办理相关手续。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来西安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原身份对应安排至市属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暂时无法解决的,用人单位按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多发放3年。
4.子女入学(园)服务
高层次人才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可在居住地按方便就近原则选择就读辖区普惠性幼儿园。接受义务教育的,A类人才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一次性选择任一义务教育学校就读,B、C类人才子女可选择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学区学校就读。在中招录取中,选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A类人才子女在普高线基础上下降10分录取,B、C类人才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措施还在实施“西安之星计划”等9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2 西安伯乐奖
引进人才 单位及中介可获奖励
强化项目聚才、社团荐才、专场招才、中介猎才、以才(团队)引才等多渠道引才方式,设立引才“西安伯乐奖”。
对用人单位及中介机构每引进落户一名A类、B类、C类人才,共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以全职工作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按照到岗人才年薪的30%,每引进一名A类、B类和C类人才,分别予以累计最高70万元、35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中介机构按用人单位给予其猎头费用的50%,每引进一名A类、B类和C类人才,分别予以一次性最高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
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来西安市开展创业和成果产业化的中介机构,每引进一名A类、B类、C类人才,分别予以一次性90万元、45万元、15万元奖励。
3 企业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
补贴上年度个税西安留成总额
该政策主要是针对服务于“3、6、4”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3个万亿级优势产业类型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节能与新能源6个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类型的企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金融4个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类型的企业)、经市委人才办审定引进的A、B、C类人才。
补贴金额为该人才上一年度在西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西安市(含市与区县、开发区两级)留成总额。
4 技术转移机构资助政策
三年内累计资助最高500万元经费
境外技术转移机构在西安行政辖区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西安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转移机构,按其促成本地企业吸纳的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技术转移机构三年累计最高5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与西安市人民政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知名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科研机构,按促成本地企业吸纳的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三年累计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
5 获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奖励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 奖励150万元
对为西安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1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个人或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
6 高层次人才创业和成果转化奖补政策兑现
在西安开展成果产业化 最高补助500万元
对在西安创办企业的A、B、C类人才,按企业实收资本的20%,且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对在西安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A、B、C人才,按转化项目投入的10%,且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 华商报记者肖琳
>>人才分类
A类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等。
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
包括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不含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等。
C类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
包括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陕西省“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
D类人才:
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
包括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E类人才:
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型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华商报记者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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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技能人才激励计划
华商报讯(记者张小刚)近日,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将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技能人才激励计划被列在首位。
实施意见要求完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以及薪酬激励机制,将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津贴制度,增加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比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落户、子女教育等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技能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技能人才户籍不在工作地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与本地户籍适龄人员同等待遇。技能人才每年带薪休假10-20天,获得国家级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的每2年疗养(休养)一次,每次不低于10天;获得省市级技能人才称号的每3年疗养(休养)一次,每次不低于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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