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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西土出告字〔2017〕142号

西安晚报 2017-09-23 05:21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曲江新区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一,地籍编号为QJ8-7-36,位于曲江新区五典坡路以南、西康高速以西,净用地16700.56平方米(折合25.051亩),用地性质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其中出让住宅用地15030.56平方米(折合22.546亩),出让商服用地1670平方米(折合2.505亩)。容积率不高于3.5不低于3.0,建筑密度不高于25%不低于20%,绿地率不高于40%不低于35%,土地使用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宗地二,地籍编号为QJ8-7-37,位于曲江新区西安市第五十四中学南侧,净用地5482.03平方米(折合8.223亩),用地性质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其中出让住宅用地4934.06平方米(折合7.401亩),出让商服用地547.97平方米(折合0.822亩)。容积率不高于3.5不低于3.0,建筑密度不高于25%不低于20%,绿地率不高于40%不低于35%。土地使用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上述宗地符合易地配建廉租住房条件,项目配建廉租住房相关事宜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6〕32号)规定执行。

本次出让宗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设定最高限价,当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拍卖停止。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28日以后登录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www.xaland.gov.cn或http://117.35.182.234:8080)查询并下载拍卖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保证金:宗地一为人民币1.4亿元;宗地二为人民币45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下午4时整。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10月23日下午4时在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大厅(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1楼)举办。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拍卖出让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曲江新区分局:史瑶68660185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黎红86787046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86786993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029-68214920,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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