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都没工作,却声称能帮他人安排工作,为拖延时间—— 骗子掏钱 给被骗者发工资
庭审后被告人被带离法庭华商报记者 宁军 摄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自己没有正式工作,却吹嘘能帮人安排好工作,从父母的朋友开始骗起,不仅买假合同、假公章,还掏钱给被害人发工资。
昨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在社区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25岁的西安小伙朱某中专文化,自称曾当过两年安检员,供职于一家福利待遇相当好的单位,“因为离家远,就辞职了。”虽然没有正式工作,但朱某给与其父母相识多年的贾某谎称自己在西安北客站工作,是名调度员,并吹嘘可以在收取一定费用的情况下,帮人安排工作。
贾某信以为真,就请朱某给他的女儿小贾、朋友的孩子小葛安排工作。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在北客站附近、丰禾路等地,朱某以办理工作需要各项费用为由先后骗取小葛6.9万元;2015年3月至同年12月,骗取贾某9.2万元。
为了拖延时间,朱某还拿出两份假劳务合同让小葛和小贾签字,给二人办理了假工作证,甚至给他们发“实习”工资!然而,被害人迟迟无法进入北客站工作,最终贾某等发现受骗,并找到朱某,在退还了部分赃款后,朱某玩起了“失踪”,于是被害人报案。
2016年10月,朱某被警方刑拘。因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未央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朱某提起公诉。
昨日,未央区法院在谭家街道办天和新府社区公开开庭。对于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承认属实,表示自愿认罪。“都是一时贪念”,他当庭供述,自己不在北客站工作,更没有能力安排别人,为了骗钱,他从网上购买假劳务合同、假公章,自己打印假工作证,给被害人发实习工资也是以北客站名义,而骗取钱财的理由包括体检费、办三金费用、好处费等。在最后陈述时,朱某表示悔意,称愿意继续退赔被害人损失。
昨日法庭审理完毕,将择日宣判。 摄影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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