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读书的地方

西安晚报 2017-07-15 00:00 大字

远方的回忆职胜奇/摄

◎孔明

我没有想到自己会是一个读书人。小时候爱读书,只是个爱。上学了,识字了,就人模狗样地读书了。那是个物质贫乏、精神更贫乏的时代,上学是“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学啥呢?农村的孩子,学农是宿命。也不用存了心学,呼吸着庄稼地里的空气,就知道地里种的是啥,将来能长出个啥,到了啥时候,就能吃上啥。孩子就惦记吃,其次是玩。孩子跟着大人下地,一半是当帮手,一半是好玩。广阔天地,想玩其实很容易,就地翻筋斗,随地逮蛐蛐,坡梁上下追打,满地寻乐子,还要拾柴、割草,心思不在书上。但没有月亮的夜晚,夜长得难熬;下雨的日子,做啥呀嘛!上世纪70年代,农村没有电视,看戏、看电影那真是过年、过节。我识字多了后,看见书就好奇,读出门道了,就读进去了,读书的兴趣就慢慢地滋生了。对读书渐渐地乐此不疲,玩的兴趣就受到了排挤,“学农”就等同负担了。一本书在手,怕读完,想读完,晚上不想睡,白天啥也不想干,我就这样变成书痴、书迷、书虫了。

读书的地方在哪里?起码是小时候,不在教室里。在我看来,教室里听讲,自习,读课文,算不得读书。小人书,或者小说,藏之书包里,读书便在路上。捧着书,眼睛不离了书,脚下是挨沟的路,竟忘记了路是要看着走的。回到家了,不进屋,顺势坐门墩上,母亲喊吃饭,喊三声听不见,常常听见锅底响,才意识到肚子里咕咕叫了。晚上不思睡觉,读书就在炕上,在被窝里了。母亲灯下做针线活,我就着灯光读书,谁说啥都听不见,听见了也装听不见。全家人要睡了,母亲不让浪费煤油,就把油灯用厚牛皮纸半卷而掩蔽起来,头缩进被窝里,读得津津有味。母亲发现了我额头上有烧焦的头发,我的秘密才被揭穿。后来就搬到生产队的饲养室去睡觉。门中伯父是饲养员,饲养室的灯为牛吃草照亮,多半夜不熄的。只要我读书,伯父就不说我,哪怕我读个通宵。

爱上了读书后,我就盼下雨,最好是霪雨。雨天用不着割草,趴床上读书就理直气壮了。我至今记得这一幕:暑假的夏日,风劲雨斜,门口凉飕飕的。我在门口支一个临时床,被子裹了身,只露头,读书的同时,听雨的淅沥,听风的呼哧,听檐水嘀嗒,好不惬意。雨阻了串门的人,读书便不受干扰。偶尔有村人经过,问一声,应一声,眼睛不离书,人说:“这娃书读瓜了!”走开了去。怕玩伴来吆喝。我是书迷,也是牌迷,看见扑克牌,就想丢开书。书若是借来的,有还书的日限,便躲避玩伴,以免被勾引。

儿时最喜欢读书的地方是菜地,又叫菜园子。夏日的早晨,我端一把躺椅,隐身菜园子里的某个角落,可以仰望太阳冉冉升起时的云蒸霞蔚,可以放眼田野丰盈冲动的此起彼伏,可以放纵青春燃烧的想入非非,可以把心安放天边的白云之上,仿佛可以与鹰一样展翅翱翔。朗读,默读,醉读,都有快意在心中充盈,弥漫,挥发。菜园里,绿色簇生、簇拥,花朵散漫、烂漫,生机勃勃,生意满满。向日葵昂首而醒目,翘望旭日东升,仿佛一脸醉态;扫帚菜各自为尊,如峰峦般割据,高过了人头;南瓜蔓、水瓜蔓攀高爬远,随地纵横蔓延,阔叶上炫耀花朵的金黄,层叶里深藏果实的硕大。茄子、西红柿子,各是各的显摆;刀豆、四季豆,各是各的姿态。站累了,就半卧躺椅上;疲倦了,就漫步苞谷地。呼吸的是地气、氧气,却不自知;拥有的是朝气、浩气,却无感觉。当时的心旷神怡只在往后的回味中才显现了魔力,可再也回不去了。那样读书的地方,今生今世也只有魂牵梦绕了。

故乡在岭上,是个风口,冬日格外地冷,坐热炕上,手缩进袖筒里图暖和,书冰得不愿用手去碰,却经不住书的诱惑,把书揣进怀里,出门去,踅摸到老人晒暖暖的山墙拐角。老人的话多,还喜欢问,你不理,他嘴就嘟囔,扫兴,所以不尽兴。有一次雪霁,天蓝得出奇,我灵机一动,抱了书远走窑背沟,那里向阳,避风,果然比山墙背后暖和。裸露的崖地,是松软而细腻的黄土,被阳光烘热了,坐上去如坐了沙发,舒适极了。读书读得眼花,就远望,对面阴坡的积雪白花花地刺眼,南山也银装素裹。这时候就心不安分,依靠了崖壁假寐,眼里变幻着五颜六色,灵魂像蝴蝶一样飞舞、游荡。此后经年,常梦见当时的情景。那是真正的梦境,挣脱了,却等于永远失去了。

真正步入人生的梦境应该是上了高中之后,这梦境完全是书的赠与或赋予。忽然有了孤独并喜欢了孤独,一个人抱着书在校园里走,在校园外的阡陌上走,在灞河的滩地上走,想的是书中的人物,联想的是自己的命运。拥有这样的读书环境真好,珍惜是自然而然的,但读书的喜悦抵消不了莫名其妙的隐忧,因为拥有不是永有,离开如同断奶,母校等同母亲,不能永远赖在母亲的怀抱里。高考是一个标杆,也是一个分水岭,每一位高中生都在攀援,何去何从,心中真没有谱儿。我有一位同学,也聪明,也苦读,高考一分之差,便被拒于高校门外。复读,反而力不从心,最后只有回乡种地了。我羡慕过他“老婆孩子热炕头”,却不敢想象自己当年如果落榜,是否拥有他的那一种认命与从容。多年后,我念念不忘当年读书的地方,却也记得自己曾经的隐忧。或许人生就该这样,有得就有失。

高中时代,我不能忘记县阅览室。我是偶然发现那个去处的,临街,一个教室的格局,三壁墙,依壁竖立了书架,一面书,一面报,一面杂志,中间放置了硕大的桌案,可以伏案阅读。女管理员是个媳妇,不笑,也不像读书人,手不离棒针,好像有织不完的毛衣。少年如我,看见那样的媳妇照样心跳。第一次走进,土的地面刚被洒扫过,一眼清爽。借书报杂志的时候,只需要用校徽作抵押,看完了随意换取,不能多拿,也不能带走。我是逢周日必去,为了能借到新的杂志,总是赶早,去的时候门刚开,女管理员忙洒扫地面,我想与其闲着,不如帮她,可以缩短等候时间。从这日开始,她的脸上有了笑——起码对我,我觉得她的脸还是蛮好看的。她开始为我预留我喜阅的杂志或书籍,并允许我带走。一度,或许有些日子,我真有些恍惚,对那个地方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牵挂,或者说惦记。有日子不去了,心有点空落。去了,她会殷勤地为我推荐新到的杂志。我陶醉呆在那里的读书时光,希望墙上的时针不要走动,让美好的时刻无限地延伸。下午4点,是关门的时间,合上书刊时依依不舍,步出阅览室,睁眼看街道,行人已稀少,耳畔忽然有了轰鸣,恍惚间仿佛刚挣脱梦境。高考来临,我才忍痛割爱,没有再去那个阅览室。直到上了大学,那个阅览室几次出现在我的梦里。

大学时代,我读书的地方一个是教室,一个是图书馆阅览室。两个地方,各是各的味道。我喜欢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占据偌大的空间,读书,笔记,灵感冲动了写作,心灵的享受难以形容。一个人的教室不受拘束,舒展筋骨时候更可以放肆。一些人生哲学,读得我毛骨悚然;一些言情小说,读得我春心荡漾;一些人物传记,读得我热血沸腾。去阅览室多是星期天,占一个座位,借一堆书报刊,贪婪地浏览。书报刊里有墨香,有霉尘,有耸人听闻的故事,有大千世界里的多姿多彩与千奇百怪。心思有时候在书上,有时候会神游,会发呆,会忽然心旌飘摇。耳边是翻书声,是笔记声,是红唇凑近耳朵的窃窃私语声,心就活动而好奇,魂离开了身子,游走而侦探,借助声波的传递甄别发声处的性别故事。会留意某一个被占领了的空位,会期盼某一个丽人的如风而至,会自作多情地注视某一个倩影来去走动、挪动、晃动。有时候一日空候而怅然若失,有时候喜出望外而心旷神怡,有时候鼓足了勇气亲近,掩饰自卑却夸张了自尊。此时无声胜有声,道是无晴却有晴。

走出校门后,我有过一个月的读书记忆。刚回西安,人生地不熟的,上班又不能走远,幸而附近有个莲湖公园,人就挪动脚步,乐得赏心悦目了。那时的莲湖公园并没有多少人晨练,因为出入要付费的。公园人不很多,我抱本书,绕湖转,转累了,就势卧草地上,读书,听蝉,看蚂蚁上树,欣赏花媳妇(瓢虫)爬飞,困了眼睛一闭,会周公去了。一个月里,西安正热,我却享受着这清凉界,没有意识到自己早晚都在吸氧,也没有意识到良辰美景适合锻炼。

有了办公室后,办公室就是“家”了。所谓八小时工作制,对单身汉是没有意义的。寂寞的时光很多、很长,不愿意去电影院看别人出双入对,就只有用书消磨了。古典小说、西方小说几乎已经看遍了,当代小说看厌了,散文随笔不是很多,就疯啃理论书籍,连当哲学家的想法都有了。看书就有灵感,书评写了不少。办公室里,一个人的夜晚,灯光下,读书常常出神、走神,真与书中人对话了。记得重读《红楼梦》,身心都在梦游了,好像自己就是大观园中人。恰是这时候,我想我读懂了《红楼梦》。我不纠缠宝黛之恋、钗黛之争了,领悟到了人生如梦,梦如人生,人到世间就是做梦来了。姻缘梦,事业梦,仕途梦,富贵梦,梦与梦交织,人因此而着相,而疲于奔命。生此觉悟的时候,我结婚了。

婚姻是个屋顶,总得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吧?我就租屋而居,租屋也就成了我的书屋。租屋在城南二府庄。之所以舍近求远,是为了与好友毗邻而居。一年多的光阴,一年多的无穷回味。租屋不大,我的写字台颇大,加上两书架,占去了三分之一的空间。妻子深睡眠的时候,我伏案读书或者写作,一不留神就闪过半夜了。楼下的房东大嫂起夜,看见我房间灯亮,咳嗽,我这才意识到该上床了。房东大嫂年长些,也算60后,她曾好奇地问我:“读啥呢?能忘记了睡!”我笑答:“听古人说话呢!”她不懂我的意思,仍好奇:“你耳朵灵,能听见古人说话?”背后里,她给人说:“孔明就是呆子,读书呢,还说话呢?”妻子说我读书中间确实自言自语。我想,我是“走火入魔”了。这一年我读的书多,写的文章也多。

1991年底,我拥有了单元房子,两室一厅,最大的房子做了我的书房。我没有多少家具,唯一可炫耀的就是两面壁的书柜,书多得上不了架,只好堆地上了。这里住了7年,是我最出成绩的7年。那时候最怕人敲门,偏偏总有人敲门,来的多半是不速之客,坐下就不走,谝美了就吃饭去!我不心疼饭钱,但心疼时间。书房的墙壁本来雪白的,我不吸烟,却焦黄了,一看就知道是烟熏的。精力旺盛,喜欢四处奔走,不给自己空闲的时间。人说看景不如听景,我偏要看,与朋友一到周日,就背个挎包,跳上班车,只要是进山的车就上,把一双眼睛寄养山水了。归来,一个人坐书房里,写一路的灵感,真是快哉!撇下文章,开读,与古圣贤对话,真是快哉!我拥有独立书房,等于拥有了独立世界,能不快哉?

1998年,我搬到了安远门外,拥有了更大的房子,也拥有了更大书房。一年到头只是个忙,却怅怅,问自己:“我忙了些啥?”书架上的书被淘汰了不少,也增添了不少,可阅读了多少?旧书还偶尔翻翻,新书很少去碰了。书的革命,就是书的风光不再:不再神圣,不再神秘,不再被顶礼膜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我的职业就是把文字变成书,所以书来得容易;我的角色使我有了越来越多的文友,所以总有“批评指正”的书源源不断地填充我的书房。已经基本不买书了,书店里的经典基本都是“总把新桃换旧符”,皮漂亮了,瓤不敢恭维了。读书的兴趣减退了,不读书的好处倒感受了不少。与其读一些无病呻吟的书,真不如与朋友登山、散步去!

2009年,我搬到了大明宫遗址公园的边上,拥有了两个书房。叫个书房,真是名副其实呀。之所以辟出两间房,就是为了给那些书一个栖身的地方。快5年了,书又堆到地上了。不买书了,书反而多了;书更多了,反而读得更少了。哈,这便是悖论了。自问我的读书兴趣尚在,但确实读的时间需要挤,这便是读书人的无奈了。小时候读书,总有梦引诱着、牵挂着,现在呢?一些书真不想读了,想读的书真不多了。我写过《读书何用》,不是矫情,不是迷惘,不是为做文章而做文章,而是真质疑读书的用处了。对一个人来说,由少年而成年,读书肯定不可或缺;但对一个人的梦想成真与否,读书的意义需要打一个“?”。

不过,不管谁,不管在哪里,拥有一个读书的地方还是很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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