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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大楼主体已建成处理:已经罚了110万碑林区东木头市一违法建设监管遭质疑

阳光报 2017-07-11 01:05 大字

今年4月以来,位于西安市碑林区东木头市西安市百货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建设被《阳光报》追踪报道过,然而近3个月过去了,该违法项目在碑林区诸多职能部门的监管下只是罚了110万元。违法建设的监管遭到市民质疑。

记者 张晶 侯菲 文/图

一年前取消资格大楼主体已经建成

之前的采访中,西安市建委停车场建设管理办公室赵娟说:“公共停车场项目会在一些行政审批上进行优化和简化,但项目该办的手续、规划的流程和施工许可都必须要走。因为该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手续和资料上报市建委,属于违法建设。所以在2016年7月份被市建委取消。”

在当时,该负责人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给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的一份取消停车楼的通知,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楼、100个车位以上的机械停车库应该并联审查且办理相关手续,但该项目一直没有办理综合方案联审,所以将其取消。然而现实却是,大楼的主体已经顺利建成。

违建项目以前是教育用地

记者近日从这座建筑东侧狭隘的通道向南走,还有一幢建筑。很明显就能看得出来这曾经是一所孩子们读书,教师们教书育人的地方。然而,当记者现在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早已经成为了西安百货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在本报记者之前的采访中碑林区很多职能部门也明确,这里曾是一所中学。

规划局:土地性质属于文教用地变更用地性质不属于我们管

东木头市邻近西安的标志性建筑钟楼,西安百货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兴建的这座违法建筑,主体已经建设完成。那么对于这样的一座在闹市区的违法建筑,如何能逃过了碑林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大楼主体建成?

规划碑林分局孙局长曾经在采访中表示:“该停车大楼之前是一所中学,属于公益事业,虽然撤并了,但土地证上的土地性质还属于文教用地。必须将教育用地变成市政公用用地,变更用地性质不属于分局管辖范围内。”

孙局长还表示,2016年上半年规划局给区城管局说明情况,但回复称公共停车场项目属于公益事业,规划局碑林分局规划科以及监察科工作人员也表示,之所以没有给城管局发认定违法建设的函,是因为没有收到任何市建委关于取消该项目的文件,所以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

城管局:处罚110万,只能督促其办理手续

7月7日,《阳光报》再次致电碑林区城管局直属二中队吴晶队长,吴队长告诉记者,目前该项目负责人已经交了罚款,罚款的数额为110万,并督促其办理手续。至于用地违法等行为不在他们的职责之内。但明确不允许施工,下一步我们就盯着项目看他们施工没有。

一个违法项目,从国土、规划、建委、城管等部门的监管下主体已经建成,3个月前,记者采访时,诸多职能部门都称没有办法。3个月后的结果令人大跌眼镜,竟然是拥有执法权的城管局罚款110万了事。

一位家住东大街的市民张先生说,学校用地土地性质没有变更就建成停车大楼,这是违法国家法律的行为,这么多的政府部门管不了,城管罚了110万就算执法,违法的代价太低了。针对此事,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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