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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 本报报道的30处路钉 相关部门已拆除清理

三秦都市报 2017-06-17 04:10 大字
????阳光小区附近的钉子被锯掉????本报记者代泽均摄

????市政工作人员在政通路上清除路钉????本报记者代泽均摄

马路“长”钉,可谓步步惊心!本报全媒体连续4天来报道的30处路段钉子,相关部门回复已被拆除清理。如果市民发现还有路钉,可以拨打12319市政热线反映,发现一颗清理一颗。

那么,这些路钉到底是谁留下的?如何从源头上杜绝马路暗器的出现?业内人士直言不讳:相关部门不要各自为政,城市道路上设置隔离桩等,应由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市政部门统一管理。

反馈

报道的30处路钉 已被清理

建工路、柳新路、阳光北路、曲江新区政通路、凤鸣路、小南门外环城路路南、大学东路、建西街和永胜路交会处、环城南路向雁塔北路转弯处……西安市政设施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复记者,本报报道的西安东西南北郊30处路钉均得到清理,这些路段的钉子已被清理,或责成相关产权单位进行清理,或转办给管理单位。

曲江管委会市政工作人员说,政通路上的钉子已被拆除,砖头重新进行了更换。志愿者回访后,对记者表示,此处已焕然一新。

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设施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刘伟表示,市民如果在城市道路发现路钉,可以拨打12319市政热线,发现一颗清理一颗。

反响

新媒体阅读量超十万人次

拔掉马路钉子免遭暗算系列报道,经三秦都市报、三秦网、公益记者公众号及企鹅号等发布后,阅读量超10万人次,热门评论有近千条。同时,陕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也关注马路“暗器”。

不少市民网友在网上留言,讲述自己遭钉子“暗算”的经历,呼吁相关部门重视此事。

西安网友易醉:上次走路,趾甲被路钉碰破了,要不是因为我忙,真要去起诉了。为防止有人在人行道停车,很多人行道都有路钉,后患无穷。

网友+:赶快清除,以免老人摔倒,上次我家老人就是因为这个地上的钉子,狠狠地摔倒,幸亏没受伤。

网友cat:我的车就是被这些钉子扎坏轮胎的,还是在山路上,太危险。

网友樱桃小丸子:真的该整治了,上次一个铁钉差点绊倒我,怀孕的人摔倒后果不堪设想。

西安网友韩伟:一些单位做事有头没尾,只管安装,不管后续维护与拆除,这种暗器太多,望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不要等一些事情发生了才有人管。

市民刘先生:希望发动所有市民来爆料,因为路上常见这种铁钉,或长或短。那些始作俑者和管理部门去哪里了?媒体不报道装看不见?

分析

路钉到底是谁留下的

市政工作人员最近三年来每年至少要清理杆牌底角遗留螺丝(路钉)5000多颗,那么,这些钉子到底是谁留下的?咋留下的?记者采访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以及实地调查发现,主要有三大类原因所致。

首先是施工原因。施工单位施工时,围挡、彩钢板等的固定都需要螺丝钉。往往是施工结束后,隔离、围挡等设备拆除了,当时用来固定的钉子却没有被拆除。留下这些残留螺丝钉的施工单位,有消除安全隐患的责任和义务,可是他们却视而不见。一般来说,人们很容易在结束施工的路段上找到路钉,没有专业的工具,这些钉子也不太好处理。

其次是相关部门的原因。街办和城管等单位,为了不让车辆上人行道,设置了隔离桩,当隔离桩损坏后,疏于维护,留下了螺丝钉;环卫部门设置了垃圾箱,当垃圾箱移位或更换成新的垃圾箱后,原先的螺丝钉没有及时清理,而遗留在路上;交警部门设置的交通指示牌、限速带等,在损坏后,没有专业的维护人员,遗留下了螺丝钉;民政部门设置的路牌在损坏后,维修不及时,也会留下螺丝钉;公交部门设置的公交站牌,后来站牌进行迁移,没有清理掉螺丝钉;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设置的报刊亭、广告牌等……“相关部门因为没有专门的维护人员和专用工具,或者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等,未及时拆除路钉,导致钉子遗留下来。”长期身处一线的一位市政工作人员表示很无奈。

第三是一些个人、单位私自设置各种隔离桩、广告牌等。当这些隔离桩和广告牌被损坏或迁移后,固定底座的螺丝钉没有被及时清理。在安西街等处采访时,几位商户坦言,现在私家车占人行道现象很严重,自己要开店做生意,可车却停在门口挡生意,所以就设置隔离桩拒绝车辆停放。“隔离桩有时也挡不住,你看,店门前的隔离桩被损坏了!”顺着一位商户的指引,记者看到隔离桩被损坏,露出5组20颗钉子。

支招

各部门应统一规划管理

很多市民认为,只要是路钉,都属于市政管。对此,一些市政工作人员很委屈,他们也有苦衷。

据了解,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负责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开发区的都委托当地管委会负责。而且,市政负责管理的是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超出范围的也没办法“越权”管理,比如城中村道、一些小区门口、开发商的建筑红线、城墙景区、建设部门用地等。至于如何确定是否在市政道路红线内,一位工作人员坦言,他们也不知道,而是去实地查看,对照资料才能确定。

如何从源头上杜绝马路钉子的出现,业内人士、专家和市民纷纷给出了建议。

“大家都管,往往的结果就是都管不了。”资深业内人士李先生认为,从根源上来说,钉子遗留问题,主要是各部门各自为政,没有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城市道路上牵扯的东西非常多,各种状况很复杂。”李先生建议,在城市道路上设置隔离桩等,由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市政部门统一管理,不是说随便哪个部门、哪个街道办都可以设置,他也向相关部门反映了自己的建议。

长期从事规划、建设工作的何敏举例道,机动车道上减速带的设置目的是为了安全,为了保障过往行人的安全,也是为了机动车驾驶者的安全,但是减速带残留的“钉子”,又成为新的不安全因素,说起来让人哭笑不得。城市治理无小事,尤其是存在的安全隐患,绝不是小事。他建议,应该加强管理,责成各单位负起相关责任,谁设置谁处理,谁许可谁监管。当然,作为市政部门,如果发现路障不是在市政管理的道路红线范围内,也可以帮忙登记记录,转办给其他相关单位,毕竟老百姓没办法具体区分哪个路段是在红线内哪个是在红线外。同时,加大处罚力度,要让始作俑者付出“代价”。

处罚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 最高罚2万

一些单位私自设置隔离桩,导致路钉遗留。那么,对于私自占用城市道路者该如何处罚?

根据《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城市道路、桥涵不得擅自占用。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批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桥涵的,责令限期改正,补交非法占用期间的道路占用费,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规定悬挂占用许可证、设置防护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延伸

还有其他马路“暗器”伤人

除了路钉外,一些市民反映,还有一些其他马路障碍、暗器。

穆先生说,62岁的老伴前几天在翠华路345号附近的人行道上,被一个水泥包绊倒在地,膝盖摔伤,手腕也扭了。在家养了三四天,才下地走路。

“出现水泥包的地方,以前有个石头桩,后来石头桩不见了,地面留下一个坑。有人拿水泥填坑,水泥还没干,就有行人走动,使得水泥堆在一起,干了后形成一个水泥包,高出地面五六厘米,不少路人从这里过都被绊倒。”穆先生很气愤,这是马路“暗器”,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尽快处理。尤其是年纪大的人,一旦被绊倒,轻则摔伤,重则可能出人命。

田女士打来热线反映,两个多月前,在水文巷附近,自己被邻居孩子扑倒,身后拦挡汽车的柱子导致其断了两根肋骨,脾脏破裂,至今不知该找哪个部门反映。“现在很多地方都可见到这样钉在路边的柱子,设计不合理,相关部门能否将其设计成可活动的,减小危害性。”

首席记者姬娜实习生张琳方瑞江

拔掉马路钉子免遭“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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