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厕所革命 提升城市形象 ——《西安市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解读(下)
日前,经西安市委、市政府同意,《西安市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此方案统筹规划了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西安城市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我们对这一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是“厕所革命”责任主体
此次《西安市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对责任主体和各部门应该承担的工作做出了明确分工。其中市城管局负责独立式公共厕所新建、改造和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竣工验收和检查督导工作,做好全市环卫公共厕所相关情况的收集和资料汇总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公共厕所规划编制方案,明确公共厕所的布局选点、建设总量、分类形式,将公共厕所规划纳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条件,确保新建独立式公共厕所预留用地得到落实,对外开放附属式公共厕所的规划定点。市国土局负责根据规划布局选点办理环卫设施土地使用证,确保环卫设施建设用地。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内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点)旅游厕所的规划布点、标准规范、竣工验收和检查督导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旅游厕所补贴政策。市建委负责对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的建设工作,并将建成后的公共厕所移交至城市管理部门。将市城管局列入审核验收单位,并组织参与工程验收,确保规划、建设相互衔接,相对统一。市财政局、市建委负责公共厕所增设、改造和提升等有关经费保障,将公共厕所建设资金纳入城建计划,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资金渠道畅通;在城建维护投资计划中安排公共厕所运行检查考核奖励费用(仅限城六区),按照市政办发〔2010〕188号文件规定逐年增加;结合公共厕所建设范围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多的实际,合理增加考核奖励费用。
市城(棚)改办负责对改造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厕所位置进行合理规划布点,预留公厕用地,落实公厕拆迁还建政策。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公共厕所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按照城市居民水电费标准进行收取。市水务局、市市政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配合公共厕所上下水、电的项目报装,简化审批程序,减免相关费用。
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厕所革命”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和改造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规划定点要求完成独立式公共厕所的建设和附属式公共厕所对外开放的工作任务,建设施工应符合规划、市政等相关部门建设要求。
规划先行确保公厕建设有依据
在西安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副处长司权看来,此次“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最大的变化,就是通过定点规划来解决西安公厕布局不够合理的问题。以往的公厕都是各区自己选址自己建,哪里人流量大了就在哪里建公厕,这样布点建设没有科学性。他以西安城墙范围内的公厕布局来举例说明。
西安市城墙范围内占地14平方公里,按照国家住建部的标准,每平方公里应建设3-5座公厕的标准,城墙范围内理论应建设的公厕在70座左右。但实际情况是,西安市城墙范围内共有公厕147座,远远超出了标准。即便是这样,很多市民仍感觉找不到厕所。究其原因就是公厕布局不够合理,有的路段厕所扎堆,有的路段却没有公厕。
此次3年建设方案,让规划先行就是解决布点不均的问题。司权说以往公厕建设就是各区自己选址自己建,由于邻避效应,很多应该建设的公厕因为遇到各种阻力而放弃。现在通过规划前期布点,使公厕建设起来更有依据,不再像过去存在随意建设的情况。
除了新建厕所外,对于目前现有的2221座公厕也要进行提升改造,并且还要达到二类以上标准。记者了解到,目前西安市现有一类公厕72座,二类公厕1920座,三类公厕94座,移动公厕135座。“这些公厕大多存在档次不高,建设不达标的问题”,司权介绍,对于这些公厕,要通过逐年改造的方式来进行提升。确实受客观原因所限的公厕,无法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男女厕位比例的,就继续按照二类标准来配备设备。
推行所长制解决管理不精细问题
公厕干不干净?卫生情况怎么样……这些都需要靠后期的管理来实现。“而推行所长制就是要解决西安公厕管理不精细的问题。”司权说,过去公厕暴露出来的问题就是责任没有落到实处,比如水管坏了,地面不干净,公厕管理员不管不问。而推行所长制就是将责任落到实处,各区县、开发区领导担任“总所长”,“副总所长”由街道、开发区主管部门领导担任,“所长”由所在区县、开发区干部担任。他们分别对辖区公厕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每一个公厕都有人负责。
司权说,通过这个3年规划,就是要让西安在短时间内在公厕方面做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档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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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厕所管理标准
1.标准制定目的及依据
为了加强西安市公共厕所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根据《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2.专人管理
城市公共厕所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按时上岗,不得私自雇工顶岗或转包。
3.免费开放
城市公共厕所实行免费开放,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并切实加强管理。
4.如厕人员须遵守公共厕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共厕所卫生:
大便入坑,小便入池,手纸入笼;禁止随地吐痰,随意乱刻乱画;大小便后即时冲水,严禁将其他废弃物丢入便池内;便后洗手后,即时关掉水龙头;要爱护公厕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和清扫保洁制度应上墙公布,各类标识规范明显。
6.公共厕所设施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内外墙壁无剥落,门窗、洗手池、照明灯具完好无损;一、二类公共厕所应有防蝇、防蚊和除臭设施或措施;屋面无漏雨,墙壁无痕迹;地面、便池、便坑道槽、隔挡完好,瓷片无脱落损坏;上下水管道畅通,无跑冒滴漏,贮粪池有盖板;保持公共厕所化粪池畅通,防止沼气蓄积;漏水情况的维修不能超过2小时;小便器、大便器的维修更换不能超过24小时。
7.公共厕所保洁应符合下列规定:
公共厕所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公共厕所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无乱贴,墙面光洁;外墙面整洁;公共厕所内地面光洁,无积水,无泥土、无粪便、无尿碱;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公共厕所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完好,无积灰、污物;窗纱无尘埃、破损;公共厕所外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设置整齐,无乱搭建和拉绳,公厕四周3至5米范围内,无垃圾、粪便尿迹等污物;蝇蚊滋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或安装防蝇设备,有效控制蚊蝇;公共厕所环境卫生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公共厕所环境卫生控制指标
备注:
臭味强度指人们通过嗅觉感觉到的气味强弱程度。0级为无臭味;1级为勉强感觉臭味存在;2级为稍可感觉出的臭味;3级为极易感觉臭味存在;4级为强烈的气味;5级为无法忍受的极强气味。
8.公共厕所管理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提前10分钟上岗,保持衣着整洁。
正点接班进行移交,查验设施、设备是否正常。
每天对设施、设备全面清洗一次,做到人离即保洁,每天一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
9.公共厕所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与管理无关的经营活动。
禁止在公共厕所内接水、接电、淘菜、洗衣等。
10.加强产权管理,确保城市公共厕所数量不减少。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拆除、迁移、封闭公共厕所。
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经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同意后,签订拆建还建合同,依照法规按“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确有困难不能先建的,按市场价格交纳抵押金后并采取临时的过渡措施。拆除公共厕所必须报市城管局备案。
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管理标准
1.管理要求
由各区县、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与本辖区内同意纳入私有厕所对外开放的沿街单位,签订对外开放协议书。按照“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由经营管理单位自行组织管理,并接受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开放时间
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应每天向社会连续开放不少于8小时,不得擅自关闭或无故停用。
3.保洁要求
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应保持清洁卫生,无乱写乱画、无蚊蝇、无臭味、无乱堆物品、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痰迹和杂物,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槽)内不积存尿液,无暴露的保洁工具,垃圾篓内垃圾无满溢。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洗手台(盆)等设施应洁净、无积灰、污迹。
4.设施设备
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应保持设施完好,屋顶墙壁、门、窗、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洗手台(盆)、挂衣钩等各种设施、设备应齐全完好,确保能够使用。
城市公共厕所资金补助标准
1.环卫公共厕所补助标准
参照《西安市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0〕188号)有关精神,落实公厕资金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城六区承担公厕建设任务的,市本级按以下标准予以补贴。固定式公厕:新建一类公厕1.2万元/厕位,每厕位建筑面积不小于7平方米;新建二类公厕0.8万元/厕位,每厕位建筑面积不小于4.9平方米;新建活动式公厕,按照0.8万元/厕位执行。
郊区(县)政府承担公厕建设任务的,按住建部新建二类公厕标准执行,每厕位建筑面积不小于4.9平方米的,市本级补助1万元/厕位;新建活动式公厕的,按照0.8万元/厕位执行。
设置第三卫生间的环卫公共厕所,验收合格后,市本级补助3万元/座。
各开发区公厕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公厕的运行和管理费用属环卫公共厕所的,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纳入财政预算。
2.社会单位私有厕所免费对外开放成公共厕所补助标准
按照住建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要求,针对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进行分类评定,挂牌开放、管理补助。具体如下:
补助范围:城六区。
补助标准:评定为一类社会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管理费用市级按照0.3万元/月标准予以补助。评定为二类社会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管理费用市级按照0.2万元/月标准予以补助。评定为三类社会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管理费用市级按照0.1万元/月标准予以补助。
旅游公共厕所资金补助标准
旅游公共厕所补助采取中省资金和市级财政补贴两种方式。
中省资金通过向中省申报国家旅游发展基金、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争取补贴资金。
市级补贴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
参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88号)和《关于印发西安市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5〕258号)有关规定,对城六区及各开发区旅游景区内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点)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的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符合新建一类厕所建设标准的,每厕位建筑面积不小于7平方米,按1.2万元/厕位进行补助;符合新建二类厕所建设标准的,每厕位建筑面积不小于4.9平方米,按0.8万元/厕位进行补助。对郊区(县)旅游景区内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点)新建旅游厕所,每厕位建筑面积不小于4.9平方米的,统一按1万元/厕位进行补助。对年度完成第三卫生间建设的旅游厕所,验收合格后,给予3万元/座补贴。
旅游厕所补贴资金由市级旅游专项资金给予补贴。当年中省资金安排的旅游厕所不重复给予补贴。
本版稿件由首席记者王海鹏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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