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未过研究生起诉驾校学员称没专门练车场致考试未过 驾校认为具备培训条件,系自身造成
学员:
半坡起步只能到考场去练
2015年10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小毛在城南一个驾校报名学车,交了3500元培训费。小毛说,在培训过程中,驾校没向他提供科目一考试资料,只能在网上查找资料。“这个驾校也没有专用的练车场地,是在雁塔区一条没有投入使用的道路上进行科目二培训”,后来,因该条道路投入使用,驾校另租了场地,但仍没有提供半坡起步项目,“我问过半坡起步在哪练,教练说只能在考场上练,考前一天让去熟悉路线……”
去年11月,小毛科目二、三考试没有通过,“驾校说让到其他驾校多练几次,我交了680元的强训费。”
小毛认为,该驾校至今不具备科目二、三的培训条件,实际已不能履行培训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于是起诉至未央区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的驾驶员培训合同,驾校返还报名费3500元、补考费600元、强训费680元及体检费,并承担诉讼费用。
驾校:
考试未过原因在于学员
近日,未央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中,该驾校答辩称,小毛缴纳3500元培训费,双方仅约定小毛在驾校学习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项目,学员自行学习科目一,由驾校安排考试。2015年11月,小毛通过了科目一考试,随后在该驾校参加了科目二、三培训,驾校已按照约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考试未通过是小毛“自身学习能力及个人素质原因”,与驾校没有任何关系。
此外,收取了3500元培训报名费后,驾校为小毛提供了合理优质的科目二、三培训课程及服务,而不是针对培训结果收费的。补考费则是需要参加补考给考试单位缴纳的费用。强训费是小毛为了通过考试自愿缴纳给外校参加考前训练的费用,体检费则是参加驾驶员培训前按法律规定的体检环节所支出的费用。驾校认为小毛要求退还各项费用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对小毛所称该驾校不具备科目二、三培训条件,驾校方面认为没有依据,称其具备从事驾驶员培训的合法资质、提供的教练也具备从事驾驶员培训的合法资质。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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