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腕整治“车不让人”行为 纠处违法行为2645例处罚1264例
本报讯(记者 吕贵民)驾车经过斑马线前,应停车礼让行人优先通过,这是法律规定,可不少司机却没有做到。从5月5日起,西安交警把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作为重点,展开了专项整治。半个月来,共纠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2645例,处罚1264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月19日下午2时,记者跟随西安交警高新大队民警来到辖区太白南路与科技路十字,开展针对“遇行人过斑马线不停车让行”违法行为纠正处罚。在两个小时的观察中,记者发现,大多数驾驶员自觉礼让行人,公交车、出租车做得尤为突出,但个别私家车在斑马线不但不减速停车礼让行人,反而鸣笛催促,或加速通过,给行人通过带来危险。两小时内,执勤交警在该处路段纠正未礼让行人违法行为30例,作出处罚决定21例。
西安交警高新大队在全市率先开展“遇行人过斑马线不停车让行”违法行为纠处活动,大队长李平娃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可处罚款100元、一次性记3分的处罚。在实际查处中,我们对没有礼让学生优先通行的,则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了解,西安交警从2012年起,就推行机动车礼让行人,把“车让人”地面标志陆续向全市主次干道推广。今年,西安交警更是下大气力开展了专项整治。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军表示,下一步将提升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管控,让西安成为一个“车让人”的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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