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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远离“校园贷” 大学生应树立正确消费观

西安晚报 2017-05-09 04:50 大字

扈文秀教授以案说法,深入剖析“校园贷”的危害性、欺骗性。

根据案例采访和问卷调查,记者发现相当比例的“校园贷”大学生都将所获资金用于非必须消费品,超前消费、攀比消费现象严重。对此,不少金融业内人士和教育专家都指出:制约“校园贷”要从源头抓起。在相关监管部门重拳整治行业乱象的同时,大学生也应着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在晚报此前问卷调查中的“办理校园贷资金用途主要是什么?”子项结果里,选择“购买鞋和衣服等生活消费品”的贷款学生占到了40.8%,买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占23.9%,娱乐、餐饮消费占11.3%,还有部分女生通过“校园贷”途径支付整容、购买大牌手包等奢侈消费。支付培训、学习费用的仅占2.8%。

高校教师和专家认为,大学生爱攀比,过分追求物质享受,使得“校园贷”摇身一变成为“套牢”学生的枷锁。应该从多个方面入手,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消费观,不要让“校园贷”成为“校园害”。

事实上,根据此次问卷调查,办理过“校园贷”的西安大学生中,有34.21%的人总结教训时表示,正是“校园贷”激发了自己的超前消费欲望;18.42%的人意识到,“校园贷”引发了炫富和攀比,使不少学子的价值观发生了扭曲,陷入超前消费和“校园贷”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西京学院庞舒月老师表示,“校园贷”给大学生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许多不良校园网贷平台的推出,助长部分学生的非理性消费,对学生本人利益和信用造成了严重损害。“大学生要多了解金融知识,树立正确价值观,形成科学消费观,谨慎贷款、合理消费,认清各类网贷可能带来的风险,谨防受骗。”

消费金融领域专家叶大清认为,大学生消费心理还不成熟,攀比消费心理比较严重。首先,社会家庭层面上,父母应对孩子进行适当教育,帮助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其次,对于“校园贷”自身,普遍存在市场准入门槛太低和行业标准缺失的弊病。国家应对大学生消费分期平台进行适当监管,备案平台信息,将各家平台借贷信息共享,避免过度信贷,同时将借贷信息数据接入央行征信平台。

从自身而言,大学生应提高金融消费知识水平。一方面,大学生应该衡量当前消费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即使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分期消费,也要充分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综合自己的月收入评估。一般来说每月还款额不应该超过当月总收入的50%。在确认需求后,慎重选择借款和分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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