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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投入38亿 引才育才100万 西安市出台23条人才新政 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

西安晚报 2017-05-09 04:50 大字

5月8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五年预计投入38亿元,引才育才100万名左右。最大限度吸引“高精尖缺”人才,形成西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激发各类人才在西安创业创新的活力。

目标

要求

引才要在全国有力度

在全球有影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西安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此次出台的《若干政策》聚焦“364”产业体系和“三区双创”,以放权、松绑、激励、服务为重点,从目标要求、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奖励激励、服务保障5个方面,提出23条力度空前的人才新政,旨在实现“在全国有力度,在全球有影响,能形成对海内外各类人才的强大吸引和聚集”效应。

此次出台的《若干政策》具有精准聚焦、助力企业、内外平衡、服务优化四个特点。在引才育才目标上,西安市将实施“5531”计划,五年预计投入38亿元,引才育才100万名左右。即:5年内引进和培养国内外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实施成果产业化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50名,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300名,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1000名;引进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人才(D类)10万名(其中参与“双创”人员不少于2万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型人才(E类)80万名;海外人才5万名。

通过对高精尖人才及团队的引进培养,不断做大西安人才增量、做优存量,打造区域人才高地,到2021年构建中西部领先的引才聚才、培养使用、人才管理、评价激励、人才服务等五项机制,形成与国际化大都市、国家中心城市、“一带一路”创新中心的城市定位相适应的人才发展体系和人力资源优势。

人才培养

实施三大计划

加快培养西安工匠

在人才培养上,注重人才培养载体建设,突出专业技术、双创、管理三大类人才以及实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技能型人才培训机构面向产业和行业开设适用型专业,培养创新人才和技能人才,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事业单位联合设立博士后工作站,视规模和成效一次性给予设站单位30-100万元资助。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每年评选10名有突出贡献企业家和20名优秀新星企业家,并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奖励。

实施人才培养三大计划。实施“百名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经营管理、金融服务、教育医疗等领域,每年遴选培养100名左右中青年骨干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的项目资助。“百名双创新星”计划,每年通过“双创”竞赛活动选拔和培育100名左右创新能力强、创业项目优、发展潜力大的青年(大学生)人才,给予每人20—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百名管理人才培训(交流)计划”,每年遴选100名左右相关岗位的业务管理骨干赴国外进行学习培训,赴国内发达地区进行挂职锻炼。

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未来五年,每年重点建设5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10名首席技师,组织开展“西安工匠”和“西安工匠之星”评选,鼓励各类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对获奖个人或团体,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并给所在企业奖励10万元。

建立健全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制定特征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具体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决定。

下放市级职称和高技能人才评审权。推进“改革创新人才试验基地”建设,支持基地内科技企事业单位及各开发区享有副高以下(含副高)职称评审权。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对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对应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创新薪酬绩效机制。对企业引进的A、B、C类人才,按其个人所得税留市区部分的相应额度,在政策执行期内给予对应额度的全额奖励。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单独制定绩效工资倾斜政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科研人员承担企业科研项目所获收入、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科研经费绩效奖励,均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国有企业试行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

建立高层次人才荣誉制度。设立“西安英才奖”,对在西安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重大科研突破、贡献突出的各类人才,给予30—50万元奖励。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少于10名,其中对获特别贡献奖的个人,给予150万元的奖励。对为西安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1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个人或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

人才引进

实施丝路英才计划

设立“西安伯乐奖”

实施丝路英才计划。对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配套奖补;参与双创的D类人才,根据项目规模给予每人一次性2—5万元项目资金资助。

完善多元化引才机制。设立引才“西安伯乐奖”,对用人单位及中介机构每引进落户一名A类、B类、C类人才,共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人才中介机构引进D类人才按每名给予1000元奖励。企业引进A类、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支持西咸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人才聚集区”和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聚集区”建设。通过对采购引进人才创办企业的产品给予采购额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引进人才创办企业根据发展的不同阶段、规模给予奖励等措施。

服务保障

免费实行四个帮办

提供生活服务绿卡通

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清单制”、“帮办制”服务。 由市人才中心会同市政务中心统筹设立人才服务专员岗位和统一受理窗口,政府出资选择专业的社会代理服务机构,对高层次人才提供“两个清单”(服务清单、政策清单)、免费实行“四个帮办”(引进落户、创办企业、人才政策兑现、社保医疗教育等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

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停居留和往来便利。为引进的海外人才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并协助办理其外国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相关签证及居留许可手续。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外籍专家,未持签证来西安市,可直接在口岸签证机关申请人才证。为高层次外籍专家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签发5年内长期居留证件或5年内多次出入境有效访问或人才签证。高层次外籍专家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予以优先办理,在停居留资格条件、期限、办证服务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可自由选择在西安市落户。

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建设专家公寓和人才园,解决高层次人才阶段性住房需求。A类人才可免租入住18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西安市工作居住满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且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将房产证办理到A类人才本人名下后,产权赠予个人;B类人才可申请领取总额70万元的购房补贴,5年内按年度核发;C类人才可申请领取35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高可补贴5年;D类人才可申请领取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高可补贴3年;E类人才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并优先予以保障。

提供优质生活服务“绿卡通”。 对A、B、C、D类人才,实行“绿卡通”制度,在医疗、子女就学、落户等方面实现“一卡在手、处处绿灯”。为创新创业人才营造宜居便捷、低成本、高效率的生活环境和配套服务。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按相关法规政策予以优先照顾,简化相关手续。每年为A、B、C类人才免费提供1次医疗保健检查和1次专家疗养;每两年为D类人才免费提供1次医疗保健检查。建立高层次人才诉求“直通市领导”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创业创新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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