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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警严查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 3个小时 15名司机受罚

西安晚报 2017-05-09 04:50 大字

交警对驾车不礼让行人的司机进行查处 记者 袁玥 摄

本报讯 (记者 袁玥) 开车时遇到有行人从斑马线过马路,应该停车让行,既是法律规定也是司机应有的常识,可实际上不少司机没有这样做。西安交警持续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整治,昨日记者走上街头,跟随交警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查处,3小时15名司机领罚。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南门盘道。这里地处景点,又是商业密集区,附近还有地铁口和公交车站,来往行人非常多,而长安路上车流量也非常大,由于此处没有信号灯,一辆车接着一辆车,行人很难找到间隙过马路。记者看到,长安路北口是双向八车道,另有两条公交车道,一些司机见行人要过马路,临近斑马线还故意踩一脚油门紧跟上前车,不给行人过马路的间隙,行人只能停下脚步,在车流中进退两难。

记者注意到,虽然有交警在场,但几乎没有司机主动停车礼让行人。当斑马线前的行人较少时,便出现“人让车”;当斑马线前的行人“凑足”了一拨,民警就会示意来车停车,给行人通行的时间,大多数司机都能遵守,但仍有司机在此情况下还强行驾车通过,对于这种车辆,民警便将其拦下进行查处。据了解,西安交警从2012年起推行机动车礼让行人,把“车让人”地面标志陆续向全市主次干道推广。4年多时间过去了,不论行人还是司机,马路上的这三个特殊的大字已经印刻在了所有人心中。然而能做到的司机却十分有限,在斑马线上汽车呼啸而过,行人艰难穿行马路,这种惊险场景,每天都在一些路口上演。

交警碑林大队文艺路中队中队长冯侃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要被处以罚款100元、一次性记3分的处罚。

从昨日12时到15时,仅南门盘道,就查处了15例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加上周末查处的,共查处30例,批评教育373例。此外,自西安交警4月1日开展违法行为大整治以来,截至昨日,共查处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40697例,鸣笛违法58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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