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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一违法建设项目立于闹市监管部门间沟通遇阻》后续多部门召开会议对该违法建设项目进行讨论

阳光报 2017-04-26 06:02 大字

西安市规划局碑林分局违法建设认定函

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违法建设查处情况的汇报

■事件回顾

本报记者就市民反映的位于南大街东木头市的无任何公示牌的在建大楼展开调查,后得知该在建大楼为西安百货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公益停车楼项目。本着弄清事实真相的目的,记者走访多个部门了解到,该项目2015年由西安市建委立项为缓堵保畅的公益项目,可以走绿色通道边建边办手续,但是一年时间过去了,该项目依然没有办齐手续,市建委2016年取消该公益项目。在案件的整个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该项目已经被市建委取消公共停车场项目,规划碑林分局却毫不知情,规划部门给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加强管理的函也记不清了,又把问题踢给了规划局。但经过本报的报道,相关职能部门也行动了起来,希望事情能尽快得到解决。

西安市规划局碑林分局已发违法建设认定函

4月13日,本报《碑林区一违法建设立于闹市监管部门间沟通遇阻》一文引起了社会和碑林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广泛关注。近期,记者再次致电规划局碑林分局,孙局长告诉记者,西安市规划局碑林分局已在4月13日将西安百货大厦停车楼项目的“违法建设认定函”发给了碑林区城管局。随后,碑林区政府责成街道办事处将该情况调查清楚。14日早晨,碑林区街道办事处联合碑林区执法局、建设局以及规划局于西安市百货大厦停车楼下召开了现场会议,对该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讨论。

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收到违法认定函补办手续后进行处罚

4月14日,记者来到碑林区城管局了解情况,法律法规科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已收到规划局发的违法认定函,内容是:即依照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程序和注意事项的通知,按照规划部门已经认定的违法建设案件,面积在一千平方米以上五万平米以下的,由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理的规定,碑林区城管局已于4月13日下午将该案件交由碑林区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进行处理。

城管局工作人员称,该工程规划局是认可的,手续可以补办,执法部门会对该项目前期没有补办手续、擅自兴建行为进行处罚,并安排土地局直属二队调查此案件。

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规划局碑林分局的违法认定函,认定函上明确写着:“请你局依法对该项目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并未注明让其停工。

案件调查近一周仍未执法

4月20日,记者致电碑林区城管局了解该项目的执法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违法建设项目的处罚决定还在进一步的审查当中,等调查清楚之后形成文书让领导签字后才能进行执法。记者拨打了该工作人员提供的直属中队座机号码,两个号码均处于停机状态。

昨日,记者再次致电碑林区城管局了解该项目的执法最新情况,工作人员称不了解情况,稍后联系相关人员给记者回复,截至发稿前,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国企在教育用地盖起停车楼无人管

据了解,西安百货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企,盖停车楼的那块地皮之前为二十四中,在十年前是公司的二期工程,所以西安市百货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出资7500万元向政府买下了这块教育用地,但盖停车楼时法人并未向国土资源局缴纳土地出让金。西安市建委取消该百货大厦停车楼的公益项目性质已有一年之久,土地性质仍未改变过来。为求证土地性质,记者14日走访了碑林区国土资源局,据地籍科付科长介绍,该地之前一直为教育用地。

在教育用地上加盖停车楼,不管是不是公益项目都得改变土地性质,向土地局缴纳土地出让金。停车大楼已经拔地而起,2016年相关部门如果能联合执法,督促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停车大楼已经合法合规。阳光报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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