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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通过网络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举报事项已达到1370件领取奖金39200元

阳光报 2017-04-24 06:02 大字
   ■记者刘珺

记者从西安市铁腕治霾办获悉,截至2017年4月20日,市民通过网络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举报的事项已达到1370件,市民领取奖金39200元。

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旨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治污减霾,及时发现问题、主动寻找问题、着力解决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自2016年9月13日有奖举报活动开展以来,市级各牵头部门根据《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的规定,依照部门职责分工对举报事项进行认真的核实、查处,西安市铁腕治霾办对符合奖励规定的事项及时进行了奖金核发,同时,对举报中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复查、督办,确保活动成效真正地落到实处。省、市领导对于活动的开展也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号召广大市民朋友能够踊跃参与,努力营造治污减霾“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3月29日,市民马先生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了北辰立交东侧,和平小学西侧的无名道路焚烧垃圾,使整个北辰大道被刺鼻的浓烟笼罩。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受理该投诉后,派出执法人员赴现场勘查,经调查,确有焚烧现象,市城管局已对其进行相应地处罚并责令整改。经审核,该举报符合《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第六条第一项第3款的规定,向岳先生奖励现金人民币100元。

3月18日,市民杨先生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了长安中路中段,陕A015CX车辆冒黑烟。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受理该投诉后,派出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后经检测该车确实排放超标,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限期治理,排放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经审核,该举报符合《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第六条第一项第1款的规定,向杨先生奖励现金人民币100元。

4月4日,市民张先生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了南长安街智慧新城二期,对工地的裸露黄土不进行覆盖,并且对出入的施工车辆没有冲洗,对附近居民的生活质量造成了损害。西安市建委受理该投诉后,派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场令该工地停工整改,并约谈企业法人,实施处罚,工地现已全面整改到位。经审核,该举报符合《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第六条第二项第3款的规定,向谢先生奖励现金人民币200元。

西安市铁腕治霾办提醒市民朋友在举报时,注意举报要素一定要齐全,有奖举报实行实名制,必须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违法事实及照片、录像、发生时段等相关证据和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方式等。同时,要对照《部门职责明细表》,选择相对应的详细举报类别,便于尽快核实、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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