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城业主私自占用小区绿化,搭建小木屋 监管部门:该建筑属违建,已拆除
■记者 曹晏 实习记者 郭璟霖 张一凡
3月28日,本报接到富力城业主王先生投诉,富力城南区业主私自搭建。据王先生介绍,在他居住的小区53号楼一楼西头住户私自搭建了一个类似小木屋的建筑。
根据业主的投诉,3月28日本报记者来到了富力城南区53号楼现场采访发现,该住户私自搭建的建筑已占用了小区公共绿化面积,属违法建筑,已侵害了该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
3月29日,本报记者来到了富力城第二服务中心采访了该社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毕竟是服务企业,尽力满足业主的诉求,不回避这样的问题,我们希望这件事情能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去和业主协商,这件事情也已经反映到了西安市房管局,正在等待处理结果。”
进展:违法建筑已拆除完毕
3月29日本报记者来到航天基地采访了“富力城南区业主私自搭建”的相关问题。4月5日,本报记者接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宣传策划局关于此事给予的相关回复:“经航天基地相关业务部门了解核实后回复,经西安航天基地规划建设局现场踏勘,核对审批资料,富力城南区53号楼一楼西头住户,私自占用小区绿化搭建,该建筑无任何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2017年3月30日,航天基地规划建设局会同执法航天分局、航天基地房屋管理局、西安滨湖花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协调业主,限五日内自行拆除。截止4月1日,该违法建筑已拆除完毕”。
律师:发现有人非法占用或损坏公共绿地的情况业主可维权
陕西东瑞律师事务所杨建强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物权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小区绿地属于公共区域,其所有者为全体业主,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或毁坏。如发生有人非法占用或损坏公共绿地的情况,业主可以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推选出的代表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关损失。另外也可以向建设部门投诉,要求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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