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情况 可申请免除资金监管
在实际房产交易中,有一些市民对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政策不够了解,存在一定的盲区或误解,特别是有些不良房产经纪机构,以办理免监管手续为借口,变相收取钱财,不仅让群众多花了冤枉钱,还造成了一定的资金风险。对此记者对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采访。
这些情况 可申请免除资金监管
据悉,申请资金监管或免除资金监管都是免费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广大群众不要受个别不良机构或人员的误导,向其支付所谓的“手续费”。交易资金在监管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银行当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如果交易成功,连同房款一起支付给卖房人;如果交易没有达成,则连同房款一起退给买房人。以下这些情况可免除资金监管:
●直系亲属间以房屋买卖形式转让房产的;
●2015年1月1日前房款已结清且有银行转账流水的;
●2015年前交易资金已收付但无法提供银行转账证明的,可凭由买方提交的户口迁入证明(户口簿)或买方缴纳的采暖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装修费等票据及物业证明申请办理;
●因卖方再次购买新房急需资金,可出具购买新房认购协议、首付款或全款支付的银行转账凭证等票据;
●卖方(或其直系亲属)因重特大病就医急需资金,可出具病历或诊断书、缴费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明;
●卖方(或其直系亲属)因出国留学急需用钱的,可出具护照、签证及相关证明。
其中(1)-(2)在各交易大厅办理,(3)-(6)在西大街205室办理。
这些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能做
该工作人员提醒,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注意查验经纪机构是否在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可登录西安市房产资讯网(www.xafgj.gov.cn)通过以下路径查询:网上办事—信息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输入关键字即可查询。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有以下行为,包括:未取得《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的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违规收取购房首付款;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委托合同、买卖合同;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价交易信息;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租)房屋赚取差价;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或虽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等行为。
二手房交易资金
只能存到这些银行账户上
据悉,目前有些中介机构打着代办监管资金的幌子,在收取交易双方的交易钱款后,存在了非银行监管账户上,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和交易风险。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二手房交易资金只能交存到以下18家银行网点的专用账户上,在存钱时,应认真予以核对确认。 记者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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