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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空气重污染Ⅱ级响应降级为Ⅲ级今日夜间起此次空气污染过程将快速消退 温馨提示:今日机动车限行尾号1和6

阳光报 2016-11-21 00:00 大字

记者从西安市新闻办获悉,昨日中午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将应急响应降为芋级,应急降级后各成员单位要继续依照芋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今日,机动车尾号数为1和6的禁止上路行驶。  记者 刘珺

   21日夜间起此次空气污染过程将快速消退

11月17日9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升至Ⅱ级,在全市通过停止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运行,重点企业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工业类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强制减排30%,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水泥粉磨企业停止生产,建设施工单位暂停室外作业,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等系列措施,从减少工业排放、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放等多方面应对空气重污染过程。

经气象、环保部门会商,结合中省预报结果综合研判,受冷空气南下影响,西安扩散条件逐步好转,环境空气污染程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西安市气象台已将霾橙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但受冷空气南下前污染累积影响,昨日西安总体环境空气质量仍将维持在中度污染水平,部分区域或时段将出现重度污染,预计从11月21日夜间开始,此次污染过程将快速减轻或消退。

今日机动车限行尾号数为1和6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西安市空气重污染Ⅱ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应急降级后各成员单位要继续依照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为此提示广大车主,今日,机动车尾号数为1和6的,禁止上路行驶。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禁限行时间为全时段(0时起)。同时,在执行限行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解除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汽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管理。

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应急措施:环保部门督导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使用优质煤;公安部门及时发布机动车执行禁限行公告,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工作等等响应措施。

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呼吁市民拨打12342举报身边的污染源

11月19日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继续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相关市级部门重污染天气ll级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随机抽查了浐灞生态区、雁塔区、新城区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点企业环保驻厂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记者跟随检查组来到位于浐灞生态区新广路,发现一垃圾台正在冒着浓浓的黑烟。检查人员立即上前和保洁员一起将火扑灭,并打电话告知浐灞生态区要加强巡查,特别是对焚烧树叶垃圾、废旧物品等行为进行严查。

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强调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强人力,加大焚烧冒黑烟问题查处力度,开展禁烧检查,重点监管焚烧秸秆、垃圾。按照西安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以街道、乡镇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每天对辖区焚烧秸秆、垃圾、树叶、废旧物品等行为进行检查,坚决遏制焚烧“冒黑烟”污染问题。凡检查发现焚烧“冒黑烟”污染问题的,一律在大气污染防治月度考核中予以加倍扣分。

随后,检查组来到雁塔区雁东供热中心看到企业工作人员正在用洒水车进行不间断喷淋降尘,驻厂监管人员均在岗严格履行职责,督促企业使用优质燃煤。在主监控室,记者看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主要污染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检查组又对污染处理设施、运行巡检记录、驻厂监管日报等进行了检查,污处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之后记者又跟随检查组来到新城区幸福林带工程进行检查,记者看到按照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工地已经停工,裸露黄土也被绿色的网子完全覆盖。

在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还将持续联合多部门强化对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相关市级部门成员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任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呼吁市民朋友们积极举报身边的污染源,如果发现焚烧垃圾、树叶、废旧物品等冒黑烟污染环境现象,请及时制止或拨打12342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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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机动车限行效果怎么样?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17.5%

11月14日,西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并发布通告,从11月15日6时开始,全市机动车实行禁限行管理。机动车禁限行工作开展以来,西安交警按照依法依规管理、循序渐进实施的要求,前期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重点,11月15日至18日,共计劝返、纠正、警告限行车辆6560例。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以11月15日为例,早高峰车流量较14日下降三成以上,其中西二环团结中路的流量统计显示,早高峰车流量比11月8日下降38.6%,较14日的车流量下降41%。同时,根据延时指数的分析,11月15日西安市交通流量整体平稳,延时指数2.7。

记者了解到,很多市民向交警部门反映,在路上开车拥堵减少了,道路顺畅了,通行时间缩短了。由此可见,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限行20%车辆,达到的效果不仅仅是减少了20%车辆,因停驶车辆,路上车辆行驶速度加快、时间缩短,减少了过去拥堵造成的无谓尾气排放,实际达到减少尾气排放效果要远远超过20%。

记者从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获悉,据测算,西安市机动车四项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约32万吨。汽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约31万吨,其中一氧化碳24.5万吨,碳氢化合物12.5万吨,氮氧化物3.8万吨,细颗粒物0.2万吨。

据2015年西安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果表明,机动车尾气对西安市PM2.5的“贡献”约为21.4%。

记者从西安市环保部门了解到,通过对15日~18日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数据分析,机动车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限行前下降约17.5%。

以11月18日限行尾号3和8的汽车为例,全市尾号为3和8的汽车约54.29万辆(不含公交、出租、特种车辆等未限行车辆)。按车辆类型划分,小型汽车52.55万辆,中、重型汽车1.74万辆。按燃料类型划分,汽油车(含天然气汽车)50.09万辆,柴油车4.20万辆;按排放标准划分,国Ⅲ(不含)以下汽车7.24万辆,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汽车47.05万辆。

按照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测算模型测算,18日对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后,机动车四项主要污染物每天排放量减少约148吨。其中:一氧化碳约116吨,碳氢化合物约12吨,氮氧化物约19吨,细颗粒物约1吨。由此测算,15日~18日限行期间,西安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减少各类污染物约590吨。据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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