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降级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车辆限行今日解除
记者从西安市新闻办获悉,昨日下午18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西安市空气重污染芋级应急响应降为郁级,车辆限行应急响应措施于11月22日0时起解除。 记者 刘珺
11月21日13时起,随着冷空气到来,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好转,截至17时,西安市空气污染程度已降至轻度污染范围。经气象、环保部门会商分析,受冷空气南下影响,未来48小时西安市扩散条件将进一步好转,环境空气质量将维持在轻度污染至良程度之间。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6年11月21日18时起,将空气重污染芋级响应降为郁级。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郁级应急响应要求,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车辆限行应急响应措施于11月22日0时起解除。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空气重污染郁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以下方面,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
一、指导公众作好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二、引导公众和相关行业落实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全面落实各项污染减排措施
(一)各监管部门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力度;(二)城市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三)环保部门加强排污企业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四)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四、其他措施及要求
(一)公安部门牵头加强黄标车、无标车及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杜绝其进入禁行区或限行区;增加警力,加强疏导,保证道路通畅运行;同时加大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二)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大焚烧冒黑烟问题查处力度,开展禁烧检查,加大焚烧秸秆、垃圾的查处力度。(三)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强重点污染源管控,鼓励企业适时开展错峰生产,降低人为活动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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