孪生姐妹以办学为由非法集资案昨日开始返还被骗资金120名受害群众领回部分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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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熊玺 文/图
日前,《阳光报》报道了孪生姐妹刁某借办学为由,非法集资3.6亿被判无期徒刑一案。昨日上午,西安中院启动该案件被骗资金的发还工作。第一期发还总计200万元,按照合同的10%发还,共有120名受害群众领回了部分血汗钱。
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及其法定代表人刁继珍、院长刁继花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融资团队非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自2009年7月至2011年5月,先后与西安、咸阳等地的4459人次签订借款协议7977份,协议金额42211.6662万元,实际收款金额36304.0215万元。
截至目前,资产发还阶段的核损登记工作已经结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西安中院启动了被骗资金第一期发还工作。按照合同10%比例向120名受害群众发还被骗资金。此次发还总计200万元,已全部汇入浦东发展银行为各受害人办理的银行卡账户内,以现场办理的方式进行核对、登记、发还。
主审该案的法官王龙说:“这是本案第一期发还,近期我们将陆续为4459名受害者发还合同10%被骗资金。接下来,我们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追缴涉案赃款的力度以及对涉案不动产的拍卖,最大限度挽回被害群众的经济损失,以后会陆续向受害群众进行发还工作。”
因为受害群众多为老年人,银行将工作现场搬进法院,以确保首次被骗资金发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在发还大会上,受害群众代表说,“我们相信西安中院一定会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从而彰显执法为民,维护法律底线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局面。对西安中院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我们表示衷心感谢。”新闻链接
什么是非法集资?该如何判断?浦发银行西安分行法律合规部高涛介绍,非法集资就是未经批准面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高额回报的行为。
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请款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群众可通过政府网站、工商税务及金融监管等机关查询相关企业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非法集资活动都会通过媒体进行宣传、造势,增强社会影响力,具有非常大的欺骗性,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警惕,多咨询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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