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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药去注射被拒为啥? 卫生部门:医疗机构须用自己采购的药

西安日报 2016-10-27 00:00 大字

自带药品无法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也是为了安全考虑。(记者 雷伟东 摄)

■记者  杨春燕

一场秋雨一场寒,西安连日的阴雨天让天气逐渐转凉,不少医院看病输液的病患扎起了堆。有市民反映,带着医院开的药到附近的社区医院输液,被告知不接受外带药品,没有办法输液。为什么大医院开的药社区医院不能用,其他社区医院也是这样吗?卫生部门是怎么规定的?

市民:自己带药社区服务中心不给输液

市民刘女士最近遇到一件郁闷的事,由于着凉有些咳嗽,后来到空军医院检查后,确诊为支气管炎,医生给开了5天输液的药。“为了保险我第一天在医院输了,”刘女士说,因为她很少生病,也很少输液,所以当医生问她在哪输液时,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家附近新开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但当时为了保险,便在医院输了一次,打算剩下的几次去社区卫生服务站输。

让刘女士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她拿着药去雁塔区曲江东郡社区卫生服务站时,医生告诉她不接受外来药品,表示外带的药品万一出现状况分不清责任。刘女士说,她告诉医生自己已经在医院输了一天,还拿了买药的发票和病例,依然无果。当时服务站还有一个居民也在咨询自己带药输液的事,同样遭到了拒绝。“我就不明白了,卫生服务站不就是给市民提供方便的吗?为什么连输液都满足不了?”

走访:5家社区医院两家不接受外带药品

大医院开的药在社区医院无法输液,其他社区医院是否也是这样的规定?昨日,记者走访了5家社区医院,其中两家明确告诉记者不接受外来药品,另外三家则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输液。

在大明宫雅荷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新城区韩森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室工作人员表示,出具医院诊断证明,药品发票就可以输液,但仅限于普通药品,需要做皮试的药品不可以输,一名工作人员提醒,做皮试的药品比较操心,原则是在哪买的就在哪输。

在新城区胡家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需要到全科诊室找医生核实,医生核实后可接受输液。记者注意到,输液室内张贴了一张温馨提示,写着“为了用药安全,外带药物注射时,需出示上级医院病历、皮试单、注射单及购药凭条,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由于生物制剂不同于一般药品,易因外界环境变化而出现异常,对外带生物制剂不予注射。”

在雁塔区等驾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曲江东郡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都明确表示,不打外来药,只打自己的药,有医院诊断证明也不行。

卫生部门:使用外来药品不符合职业规范

记者从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了解到,目前西安市共有204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包括1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二者的服务内容相同,主要是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大项工作,不同之处就是服务中心的面积、覆盖的人口范围更大一些。

对于是否应该接受外来药品的问题,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处长吕喆表示,无论是大医院还是社区医疗机构,执行的是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于2011年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里面有一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也就是说,医疗机构的用药必须是自己采购的。”

吕喆表示,医疗机构使用外来药品不符合职业规范。不使用本机构采购的药品,一方面是对社区医疗机构自己负责,如果是外来药品出现问题的话说不清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对病人负责,每个人的个体不同对药物的反应也不同,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能力是不同的,大医院对某种药物出现的不良反应有抢救能力,有些社区医疗机构不具备对某些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能力,如果一旦出现药物反应就比较危险。一般来说,医院也不会让病人把注射药品带走,有些药品保管有一定规范。

吕喆建议,病患可以拿着大医院的处方,经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诊室核实后进行输液,“前提是社区医疗机构有这种药并有能力注射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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