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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篱笆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法治政府”建设的西安实践

陕西日报 2016-10-26 00:25 大字

本报记者 冀平 秦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用了24个字框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具体而又简洁,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勾画了一幅切实可行的“路线图”。

法治建设在路上。11月3日,西安市市长董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是近年来西安市政府一直在努力探索做好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审视西安市在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一步步脚印,现在看来,我们的努力和做法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完全吻合的。随着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和全会决定的深化,对我们来讲,方向更明确,目标更清晰,要求更严格,行为更规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们一定要按照全会精神,抓紧抓实贯彻落实,使政府的行为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依法行政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摘录】

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西安步伐】

进入新时期以来,西安市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举措,初步建立起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民主审议的“开门立法”机制,使制度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2013年,新修订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成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之一。

2009年,西安市政府制定《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坚持每两个月学法一次。每年6次集体学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已成为西安市政府依法行政的一张亮丽名片。截至目前,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开展学法活动29次,先后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每年根据五年规划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规划、要点、计划“三位一体”环环相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模式形成。《西安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西安市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等多项政府规章相继出台,实现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精细化,在全省尚属首例。

【专家声音】

西安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白正谊—

国家行政机关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大部分法律、法规都由行政机关来执行。因此,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用法治思维来建设现代政府尤为关键,这是执政理念的一次升华。

他说:“决定中提出的‘法定职责必须为\’针对不作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针对乱作为,这两句话强调了政府的底线。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这使得公权力和私权利边界更清楚。”

 依法决策

“拍脑袋”决策成“官场大忌”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摘录】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西安步伐】

政府作为行政机关,重大事项决策是其重要职能。如何做到重大事项能够科学决策,充分体现民意?

法性审查成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2009年制定的《西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详细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13年出台的《西安市行政程序规定》,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2013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还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拍脑袋”决策成“官场大忌”,听取民意科学决策成为“官场规矩”。

【专家声音】

西安市政府法律顾问廉高波——

公众是否认同,决策是否有效,是检验决策正确的试金石。《决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纳入决策程序,体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对过去“长官意志”、“拍脑袋决策”等决策弊病的纠正。同时,决策程序的法定化,也将使公众、专家学者的诉求、意见得到尊重和重视,真正影响政府决策,促进公共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是一大亮点,以前没有提出过,这是对行政决策的约束,将从根本上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审慎决策,祛除‘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走人拍屁股\’的顽疾,把‘板子\’真正打到‘屁股\’上。”

 强化监督

筑牢法治“篱笆”遏制行政权力“越线”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摘录】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西安步伐】

2008年,西安市制定《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今年又进行全面修订。截至目前,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9件;前置审查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140件。“三级政府、二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形成,一些与法相悖的“红头文件”得到了有效纠正。

行政复议是实行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形式。西安市制定了《西安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定》,畅通复议渠道,率先开展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先后举办“行政复议进社区”、“行政复议进乡村”、“行政复议进市场”活动。截至目前,市本级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平均每年在140件左右,纠错率为25%。

【学者建言】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周户——

“法治政府意味着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只有从自身出发,建立严密规范的行政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才能提高行政监察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对官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运行是有力的约束。”

他说:“严格权力运行纠错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是建设法治政府需要补齐的‘短板\’。《西安市行政问责办法》的出台,不失为一种可喜的制度探索。如何做到真正落地有声,成为公务人员敬畏的一把利剑?接下来还需要继续制定更明晰化的内容,建立行之有效的责任追查机制,把‘先势\’变成‘优势\’。”

政务公开成常态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摘录】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等事项。

【西安步伐】

西安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启动简政放权。从去年以来,先后分3批取消和下放共计207项行政审批项目,大大激发市场活力,厘清市与区县职责权限,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就近办事。今年11月,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将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从2009年起,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共进驻单位31个。目前169个进驻事项的总体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了40%。全市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西安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热点、敏感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干部任免、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等重点情况,既要公开结果,更要公开过程。2013年起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市政府”活动推进政民互动,目前先后有28批800余位公民走进市政府,零距离感受政府机关工作运转。

【市民心声】

西安铁路局工程师贺伟靓——

我曾参加过公民代表进政府活动,在普通民众看来,总觉得政府部门蒙着面纱,有一种神秘感。通过参加这一活动,亲眼见到政府机关运转,面对面和市领导交流,才更真切地了解了政府,消除了距离感。

贺伟靓说:“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际上体现了未来政务公开的发展趋势。打开‘围墙\’,推开的却是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心墙\’。建议西安继续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化力度,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化,打造阳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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