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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延长学制收费遭学生强烈质疑 校方至今仍未提供任何收费依据

阳光报 2016-09-13 00:00 大字

每年大学毕业生里,都有很多学生因种种原因没能拿到学位证、毕业证,为了能够使这部分同学按要求毕业,某些高校采用延长学制这一方式,只要符合条件则授予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就授予学位证书。

来自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以下简称城市学院)12级学生媛媛(化名)就是其中一个,因为没能拿到毕业证、学位证而选择了延长学制,但是对于延长期间的收费却令她对学校非常生气,那这又是为什么呢?

学生:不住宿要收住宿费不上课还要交学费

据媛媛介绍,类似于像她这样的学生在12级大概有150到160人左右。那么关于延长学制同学是否需要住宿,如果不住宿是否需要交住宿费问题,媛媛告诉记者:“像他们这类学生,学校给他们提供了一个《2012级延长学制不住校学生安全协议》,协议中提到经本人申请、学院研究批准,同意其2016-2017学年不在校住宿。但就算签署了这份不住校协议,1000元左右的住宿费,必须给学校交。”

除了住宿费之外,因2016年夏季清考中,部分课程未通过按学院规定需延长学制的同学还得交一定的学费。有两个学生为记者提供了他们的收费票据,其中一张盖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发票专用章”的票据中显示到学费4500元住宿费1200元。对于这两项收费,学生们颇有怨言。小刚(化名)告诉记者“我们根本不住校,而且学校也没给我们分宿舍,还要收住宿费,也不上课也没有课本还要学费。”

在另外一张收费单据上,显示的收费时间为2016年9月5日,住宿费依然是1200,但是学费为3600元。票据持有的学生告诉记者,关于收费每个系不一样,有的系仍是按一年学费的百分比来计算的。

学院:协议书是系里组织签订收费依据无法提供

那么,学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相关收费是否有依据和标准呢?9月7日,记者来到西安交大城市学院就此事进行核实。经城市学院一位朱姓负责人协调,记者见到了城市学院学生中心、财务等几位负责人。其中,学生中心王老师表示,学生提供的《2012级延长学制不住校学生协议》确系学院所属,是以系为单位与学生签订的。

对于延长学制的学生不住宿但要住宿费、不上课还要交学费等问题,城市学院财务处岳老师介绍说,城市学院延长学制的学生分为多种情况,有的未达到要求学分必须在校继续修学分,有的完成了学分但未通过考试,只需来校参加考试即可,因此收费标准亦不同。

随后,记者向岳老师提供了一张盖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发票专用章”的收费票据的复印件,岳老师以字迹不清为由怀疑票据的真实性。

采访中,岳老师还向记者表示,城市学院的所有收费标准都有红头文件。当记者向其提出查阅文件时,岳老师则表示暂时无法提供。随后,城市学院朱姓负责人称,对于红头文件一事,学院找到后会提供给记者查看。

9月8日下午,记者致电城市学院宣传办公室,询问是否找到相关收费标准。负责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还没有找到,对于什么时候能看到,宣传办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是一个部门,这件事需要其他部门的协调。阳光报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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