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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始申报

西安商报 2016-09-20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为做好2017年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良好有序接替,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

按进度,可申报的重点建设项目分为“在建项目”和“前期项目”两类。“在建项目”是指已完成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2017年度进行施工建设的项目(包括续建、新开工);“前期项目”是指在2017年度不具备开工条件,年内计划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和建审手续办理的项目。

申报范围包括: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重大工业项目;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利于加快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生态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有利于促进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民生项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申报的重点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节能减排等指导政策;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项目总投资额原则上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城市综合改造项目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在两亿元以上,旅游文化项目、服务业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农林水和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民生工程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

在建项目年度投资额原则上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城市综合改造项目年度投资在两亿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年度投资在1亿元以上,旅游文化项目、服务业项目年度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年度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农林水和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年度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

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强度须符合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强度控制表要求。因生产工艺、生产环境、特殊行业等因素难以达到投资强度标准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论证后,另行核定。

上述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方式为:市级部门、各开发区所属的项目,分别由市级主管部门、开发区报送;其他项目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区(县)政府报送。各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后,于2016年10月25日之前向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报送正式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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