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全市普通高中免收学费 教育局要求做好收费公示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
本报讯 (记者任娜 实习生李海玉)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西安市对秋季开学条件保障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另外,今年秋季开学全市普通高中免收学费,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做好收费公示,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
确保适龄青少年儿童有学可上
据悉,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处室包区县的方式,将组成个督查组于开学前后赴区县进行暗访抽查。重点对秋季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国际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顺利开学。同时,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青少年儿童有学可上。
严格查验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
秋季是手足口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痢疾、感染性腹泻等疾病高发季节。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并在开学前集中开展公共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消除有可能导致季节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各种隐患。同时,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和各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对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市、区县将依法予以严肃追究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收费公示
秋季开始,全市普通高中免收学费,市教育局要求,免学费标准要按照年秋季学期以前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确定。其中,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免收学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减免收费。
公办幼儿园继续执行原保教费收费标准,不得私自调整。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从备案制改为开学前一个月向物价、教育部门抄报,并向社会公告制。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做好收费公示,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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