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评出3个“汪勇式集体”和7个“汪勇式个人”
8月23日,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共同揭晓全省公安机关“汪勇式集体”和“汪勇式个人”评比活动评选结果,并对当选的3个集体和7名个人进行了表彰。
经过严格评选,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命名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长安路派出所、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和延安市甘泉县公安局劳山派出所3个单位为“汪勇式集体”,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社区民警郝世玲、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天宝路派出所所长彭程、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高智君、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事务管理大队教导员付甜、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台大队民警王乐、安康市石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民警杨寿美和商洛市洛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民警樊有宏7名同志为“汪勇式个人”,并向被命名的集体和个人分别颁发奖牌、奖杯和荣誉证书,对当选集体和个人分别荣记集体二等功和个人二等功一次。
此项活动也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参与,595.7万人次通过网站和手机APP等渠道点击了解“双创”活动候选人事迹,207万人次参与投票,陕西省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得到了有力展示,赢得了百姓“点赞”。(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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