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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迎来新机遇

安康日报 2016-08-05 23:09 大字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 刘梦雨

国家发改委印发《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提出设立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标志着国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与脱贫攻坚的“1258”政策体系全面形成。

这里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四方面军在川陕边界建立的革命根据地,这里曾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第二大苏区。今天,崇山峻岭、风光秀美的川陕革命老区迎来改革开放的新机遇,综合改革试验区即将在此设立。

为支持老区加快发展建设与脱贫攻坚步伐,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国家发改委地区司有关负责人接受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划》的出台标志着国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与脱贫攻坚的“1258”政策体系(即“1个总体指导意见、2个区域性政策意见、5个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8个涉及革命老区的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全面形成。《规划》的实施,对于探索贫困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路子、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补齐扶贫开发“短板”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收官之作”亮点纷呈

“《规划》是国家支持革命老区‘1258’政策体系中最晚出台的一个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应该说,也是我国重点革命老区规划的\‘收官之作’。”这位负责人说。

《规划》提出,要紧紧抓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机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区域开发与***相结合,坚持内生发展与对外开放相结合,带动川陕革命老区全面振兴发展。

浏览《规划》,有三大亮点令记者印象深刻:

首先,《规划》确立了老区五大战略定位。即努力把川陕革命老区打造成为区域开发与***协同推进的示范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通道,清洁能源、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红色文化传承区,生态旅游目的地,以及秦巴山生态文明先行先试区。

其次,构建“三带三走廊”空间布局。即依托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主要交通通道,着力构建西安—汉中—巴中—南充—重庆/成都、西安—汉中—广元—绵阳—成都、西安—安康—达州—重庆3个经济带,以及兰州—广元—巴中—达州—万州、成都—南充—达州—万州、汉中—安康—商洛3条经济走廊。

再次,以综合改革试验区为重要平台。即在原川陕苏区核心区域设立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建立统一协调合作平台,在创新行政管理、基础设施投融资、资源开发、扶贫开发、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赋予试验区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职能。着力打破行政界线分割,培育建设区域统一大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这位负责人表示,设立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加强区域协作联动、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七大任务补齐短板

记者了解到,针对川陕革命老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规划》从7方面提出了区域振兴发展与脱贫攻坚重点任务:

一是破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完善以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以供水和大中型水库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强化以天然气、电力和新能源为主的能源保障,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促进资源开发与特色产业发展。发展特色农林业,推动天然气、石油等优势资源有序开发,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切实发挥辐射带动效应。

三是推进老区***精准脱贫。健全***工作机制,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促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四是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大优抚力度。

五是推动区域合作与改革开放。重点是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加强区域协作联动、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六是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七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等。

“到2020年,实现老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升,基础设施瓶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乡协调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建成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文化繁荣、山川秀美的全面小康社会。”这位负责人如是强调。

记者了解到,《规划》由国家发改委会同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编制。《规划》要求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作机制,强化绩效考核,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创新体制机制,确保《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支持政策同步发力

任务已经明确,具体如何实施?《规划》围绕设立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从财政、金融、投资、土地、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帮扶、干部人才等8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具体包括:

第一,加大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增加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扩大支持范围。

第二,继续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加大革命老区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革命老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第三,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国家在老区贫困地区安排的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

第四,在满足城镇化需要的基础上,允许老区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相关收益支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易地扶贫搬迁。

第五,合理调整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研究提高老区矿产、油气资源开发收益地方留成比例,强化国家资源开发对老区当地发展的拉动效应。

第六,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以汉江、嘉陵江、渠江等流域为重点,推动上下游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第七,鼓励东部对口帮扶省份组织经济强县与扶贫协作省份的老区贫困县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建立省内发达市、县与贫困老区县的结对帮扶机制,“百县万村”专项活动、“千企千村”帮扶示范工程等,优先在老区开展。

第八,加大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东部发达地区与老区干部双向挂职、交流任职工作力度,增加老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名额。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作为中央支持老区发展建设的牵头单位,将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及时帮助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推动《规划》有序实施,支持川陕革命老区和老区人民与全国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链接】

支持革命老区“1258”政策体系

1个总体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2月印发的《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

2个区域性政策意见:国务院2012年印发实施《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印发的《关于山东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通知》。

5个重点老区振兴发展规划:陕甘宁、赣闽粤、左右江、大别山、川陕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

8个涉及老区的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武陵山、秦巴山、滇桂黔石漠化、六盘山、吕梁山、燕山—太行山、大别山、罗霄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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