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金融稳定 你我责无旁贷 ——记者专访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支付结算处(反洗钱处)
时值《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但不少市民对反洗钱并不十分清楚,错误的认为反洗钱与自己相距遥远,没有多大关系。但正是由于对洗钱活动的辨识度不高、放松思想警惕,从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利用对象或“帮凶”,使自身和国家利益都受到损害。近日,记者采访到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反洗钱处工作人员,请他就市民最关心的问题给出专业的解答。
记者:在普遍的观念中,“洗钱”就是将黑钱洗白,那么从“黑”变“白”的途径有哪些?
工作人员:“黑钱”即指“犯罪收益”,也就是不合法收入。从“黑”变“白”简单而言就是: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性质,通过各种手段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目前来看,不法分子采用现金走私洗钱;将大额现金分散存入银行、构建存款洗钱;利用现金密集行业洗钱;直接购置各种动产或不动产洗钱;利用互联网洗钱;通过投资洗钱;利用进出口贸易洗钱等。
记者:哪些行为将构成洗钱罪?
工作人员: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将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判定为洗钱犯罪。
记者:一旦参与洗钱活动将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工作人员: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对洗钱罪的罚则作出了规定:没收实施洗钱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记者:日常生活中广大市民应当避免或特别注意哪些行为,以避免参与洗钱?
工作人员:这可能也是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我在这里给大家提供几个避免掉入洗钱陷阱的“必备技能”:
1.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2.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开办业务时,请带好身份证件,如实填写自己的身份信息,配合金融机构做好联网核查,如实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出示身份证件;他人替您办理业务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到期更换时,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3.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否则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4.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
5.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用的洗钱手法,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
6.远离网络洗钱。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落入骗局。
此外,欢迎大家举报洗钱活动,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记者:能否提供相关案例以供市民辨别洗钱行为?具体个人隐私信息可模糊处理。
工作人员:这里有两个案例可供大家借鉴。
案例1:北京金某洗钱案
一、基本案情2006年11月,北京某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存款人金某自2006年8月24日办理了储蓄卡后频繁发生汇入业务,仅三个月时间汇入资金281笔,金额1900余万元,提取现金470余万元。该行认为金某交易行为可疑,立即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要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基本确认金某有集资诈骗的嫌疑,冻结其账户并实施抓捕。
二、洗钱手法
(一)账户资金交易频繁,与正常的账户交易明显不符。该账户不断接受来自自然人的汇款,交易频繁、金额巨大,并大量提取现金和转移资金,与正常的账户交易行为明显不符。
(二)汇款和存款客户具有明显的年龄特征。向该账户汇款和存款的大部分是老年客户,在汇款和存款时多由金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带领。
(三)进行欺骗性的承诺和宣
传。银行客户尽职调查显示,金某通过对公司进行华丽包装、承诺高额返利、签订协议公证、开展理财讲座和采取夸大其词的宣传等方式欺骗社会公众。
案例2:福建“5·25”跨境洗钱案
一、基本案情2009年5月20日,受害人詹某接到自称电信运营商电话,称邮寄给她的信用卡未查收,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建议其报警。另一犯罪嫌疑人自称公安局警官,声称受害人詹某的个人账户涉嫌被犯罪分子用于清洗黑钱,要求其接受调查。此后又一犯罪嫌疑人自称反洗钱工作人员,以受害人个人身份信息泄露,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洗黑钱为名,要求受害人对其账户进行保护操作。受害人信以为真,先后将卡内245.6万元转入犯罪嫌疑人的“保护账户”。事后,受害人发现被骗,立即报案。经查,该洗钱案由诈骗团伙、贩卡团伙、洗钱团伙和技术支持人员分工协作完成。
二、洗钱手法
(一)犯罪团伙分工明确。诈骗团伙、贩卡团伙、取款团伙相对独立,团伙负责人均单线联系,其内部组织严密、分工细致。
(二)大额集中转入,短时间内小额分散取现或转出。受害人被骗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后,洗钱团伙快速通过ATM提现或以ATM、网银转账等方式将资金分散转移到多个账户。
(三)异地频繁大额提现。洗钱团伙往往以ATM的最大限额取现,不计手续费成本,在短时间内异地频繁取现。
(四)账户开始使用时存在“测试”交易。犯罪团伙在确定某一账户是否作为洗钱账户之前,通常采用小额网银转账、取现、存款等方式测试账户是否安全及时,随后才投入使用。
记者: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在反洗钱宣传方面也进行了很多的努力,您能谈一下目前的状况吗?
工作人员:今年是《反洗钱法》颁布实施的第十个年头。可以说十年来,我们人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引进和发挥各种反洗钱积极力量,通过深化监管机制创新,着力提升监管效能;通过业务培训等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反洗钱一线专业人才;推进综合治理,筑牢反洗钱统一防线。
近年来,营管部在人行西安分行正确领导下,牵头建立了由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框架,在实施反洗钱监测与分析、实现对重点可疑资金交易的动态控制、有效打击和遏制洗钱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并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周”、“宣传月”等主题宣传和集中宣传活动,以及进行反洗钱有奖答题、反洗钱知识竞赛等,以提高全社会反洗钱意识,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才能共同构筑反洗钱防线。
7月28日,我们联合了市公安局,组织辖区15家金融机构在钟楼广场开展反洗钱主题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也希望大家能够参与进来。本报记者张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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