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加强文物保护,对于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西安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西安市文物局公布16处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这16处西安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北广济街清真寺邦克楼、西七路85号民居、井勿墓、民盟陕西省委办公旧址、陕西省检察院办公楼、陕西省民政厅办公楼、西安市实验小学办公楼、西安市基督教南新街礼拜堂、原市委礼堂、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陕西省供销总社办公楼、陕西宾馆别墅群、原市政府礼堂、原市政府市长楼、南城清真寺、大麦市街38号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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