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牌旁孩子下河游泳 记者善意提醒却被指责“多管闲事”
市民下河游泳,无视身边警示牌 本报记者李宗华摄
本报讯(记者谢斌)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浐灞河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相关条例规定,西安浐灞管委会昨日通过媒体下发通告,禁止在浐灞河河道及湿地水系等公共水域野泳、捕鱼,对于不听从劝导、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浐灞的广运潭附近。这里湖面宽阔,聚集了很多前来游泳、休息的市民。许多市民都带着一家人前来,在地上随意铺席就座,而湖水中央就是无人陪伴、正在游泳的儿童。
记者看到宽阔的湖面上,一些套着游泳圈的孩子甚至已经游到了湖中央。在岸边为了能吸引前来休闲的市民,一些驾驶三轮的小商贩竟将流动售货车停在岸边,不时向前来游玩的市民推销游泳圈以及各类饮料等。
记者沿湖而走,每隔几十米就会看到“水深危险请勿戏水”的标识。“现在天热,市里面的泳池人太多还贵,我们就只好带小孩来这附近游泳,刚好还可以带一家人野餐,何乐而不为呢。”一位年轻的女士告诉记者,她们一家4口人因为住在附近,想要避暑便来此游玩。
当记者好心提出这里水深危险,也明令禁止下河野泳时,这位女士反而不屑地回了记者一句:“又没在你家游泳,多管闲事。”
随着夏季的到来,涉水、游泳等行为越来越多,仅今年入夏以来,西安地区就有多人因溺水身亡。为此,在贪图凉快的同时,市民一定要具备防范意识和一些常识:
1儿童游泳需大人陪同,不可单独而行。
2游泳要到正规、安全的场所,不可到无人看管的湖泊、河流中嬉戏。
3游泳前要做好热身运动,不要急于下水。
4游泳前不要太饿、太饱或过度劳累。
5进入水中后,不要马上游泳,要先熟悉水下环境,适应水温。
6游泳时,若遇到溺水,不要惊慌,要屏气向后仰并尽量呼救。
新闻推荐
养蜂人采集蜂蜜本报记者马昭实习生张宏涛摄本报讯(首席记者宋雨)进入建国门,沿着顺城巷往东,再往北。一个废弃厂房前的绿化带里,搭着帐篷,帐篷四周是一大片灌木和花草,蜂箱就搁在这里,一个摞着一个,60多箱...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