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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下月起生育多胞胎 每增1胎可多报销300元

西安晚报 2016-05-22 01:37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郭欣) 今年我国全面放开“二孩”,又恰逢猴年,生猴宝宝的人可不少。昨日,市人社局对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进行调整,4月1日开始执行。4月1日起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1胎将多报销300元。

市人社局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男、女职工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主要报销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因生育引发的26种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

目前,西安市有60家医院可以实时结算生育保险,您可点击http://www.xahrss.gov.cn/news/zwyw/9127.htm查询具体名单。

报销标准

医疗费

“剖腹产”最高6000元   “顺产”最高4000元

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剖宫产(俗称“剖腹产”),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阴式产(俗称“顺产”)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调整了生育多胞胎的待遇,生育多胞胎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增加1胎增加300元。此外,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手术费

治疗“宫外孕”  最高可报销6000元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也可报销,此次调高了“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待遇,报销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还规范了异位妊娠的概念,囊括的情况更加全面。异位妊娠(包含通常所说宫外孕),需采取介入治疗、保守治疗终止妊娠的,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手术治疗的,最高不超过6000元。

并发症

最高不超过3000元

市人社局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因生育引发的26种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也能报销,发生其中一种的,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再给予报销,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若同时患有2种以上(含2种)的,报销金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这26种并发症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肝内胆汁瘀积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乳腺炎、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征、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

记者 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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