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西土出告字〔2016〕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于2016年4月13日至4月26日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一,位于未央区尚稷路以南、尚华路以东,地籍编号为WY6-12-11,净用地面积60700.99平方米(折合91.051亩,不含代征路25.028亩、代征绿地24.754亩),用地性质为居住、商服(共用宗),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0.3%,绿地率不小于35%。其中出让居住用地面积为59206.55平方米(折合88.81亩),出让商服用地面积为1494.44平方米(折合2.241亩)。土地出让使用年期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按照《西安市配建廉租住房实施细则》规定,该项目符合易地建设廉租住房条件,竞得人需缴纳配建廉租住房易地建设资金2651.05万元。
宗地二,位于未央区尚稷路以南、尚华路以东, 地籍编号为WY6-12-12,净用地面积50593.89平方米(折合75.891亩,不含代征路31.073亩、代征绿地17.75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商服(共用宗),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1.9%,绿地率不小于35%。其中出让居住用地面积为45645.97平方米(折合68.469亩),出让商服用地面积为4947.92平方米(折合7.422亩)。土地出让使用年期居住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按照《西安市配建廉租住房实施细则》规定,该项目符合易地建设廉租住房条件,竞得人需缴纳配建廉租住房易地建设资金1722.35万元。
上述两宗出让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设定最高限价,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挂牌停止。
四、挂牌时间
挂牌期限为2016年4月13日至4月26日的工作时间,申请人应当在挂牌出让结束前登录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下午4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下午4时止。
五、竞买保证金:宗地一为人民币7000万元,宗地二为人民币5500万元。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www.xaland.gov.cn或http://117.35.182.234:8080)查询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王瑜 86787046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 86786993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029-68214920,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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