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增和修订7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新标准下月执行 治疗费和手术费有所下调
本报讯 (记者梁璠 实习生高云雪) 记者昨日从陕西省物价部门获悉,陕西省新增、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75项,涵盖手术费、护理费和治疗费等项目,新标准将从5月1日起开始执行。
按照国家和陕西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陕西实际,新增和修订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的标准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本次新增、修订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75项,其中新增项目价格23项,修订规范项目价格50项,取消项目价格2项。其中新增项目价格试行一年,到期后根据国家政策及临床应用情况重新核定。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的相关项目价格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记者看到,在修订项目中,其中对“急诊监护费”的规定为按日计算,三级医院一天120元,二级90元,一级60元。项目内含监护、床位、诊查和护理。其中规定,在符合监护病房条件和管理标准的前提下,超过半日不足24小时按一日计算,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省物价局要求,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使用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的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标准数据库的升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释。
西安市第九医院医务科科长马康孝告诉记者,医院目前还暂时未接到物价部门的正式文件,一旦接到通知,医院将及时对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并对患者做好解释。马康孝认为,从整体上看,此次调整的标准比较合理,大多治疗费用和手术费都有所下调,并且大多集中在目前已经开展比较广泛、成熟的手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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