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新寺村三组(自然村)搬迁工作的通告 灞政告字〔2016〕6号

西安晚报 2016-05-22 01:01 大字

西安华南城项目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项目集展示、交易、物流、信息、市场拓展、技术创新、工业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规模超大、配套完善,建成后能极大优化西安产业结构、提升经济竞争力。新寺村三组(自然村)是位于西安华南城规划区内的村庄之一,村庄搬迁有利于西安华南城五期项目开展建设,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陕政土批〔2011〕205号、陕政土批〔2011〕206号),为确保西安华南城项目五期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就搬迁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寺村三组(自然村)搬迁范围:该村东至灞耿路、西至规划路、南至港务南路、北至广场南路。涉及灞桥区新筑街道新寺村三组(自然村)新宅基地地上合法的建(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二、西安华南城项目新寺村三组(自然村)搬迁人是西安国际港务区土地储备中心,征地搬迁安置补偿的组织实施单位是项目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被搬迁人是搬迁范围内的合法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三、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搬离现场,腾空土地。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搬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不得突击进行房屋装饰装修;不得突击栽植树木;不得挖沙取土、倾倒垃圾和实施其他有碍工程建设的行为。对突击进行的建设,一律依法查处,并不予补偿。

五、2016年4月28日24时整为新寺村搬迁农业人口户籍认定截止日。

六、公安部门暂停办理搬迁新寺村组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核发营业执照;国土、建设部门暂停办理土地、房屋建设等手续;两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搬迁安置有关工作。

七、坚持依法搬迁、文明搬迁、公正搬迁。搬迁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对扰乱搬迁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搬迁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新闻推荐

一幅名家字画 引发物业费纠纷

市民韩云说,自己提交了空置房申请,并预付了8000元物业费用,以为自己房子可以按照空置房处理了,但令她没想到的是,物业公司不仅全额收取物业费,还将她以拖欠物业费的名义告上了法庭,期间,自己还损失了...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