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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他持破酒瓶劫持人质,司法鉴定处于精神病发病期,送医11个月后——“歹徒”依然有危险性 法院决定继续强制医疗

华商报 2016-03-16 15:41 大字

漫画/张永文

华商报讯(记者 王培民)3年前,李某持破酒瓶顶人咽喉部劫持人质,司法鉴定其作案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送医11个月后,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经强制医疗评估病未痊愈,依然有危险性。日前,大荔法院经审查后,作出继续对李某进行强制医疗决定。

精神病人手持破碎酒瓶

劫持人质

2012年8月,23岁的李某酒后窜至大荔县韦林镇街道十字,突然将在校学生赵某劫持作为人质。

法院审理查明,当时李某手持破碎酒瓶顶在赵某咽喉,并让与赵某同行的同学去派出所报警,要求见公安局长,还扬言威胁称,若公安局长5分钟不到将杀死赵某。后经处警民警巧妙周旋将李某制服。

后经陕西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李某酒后出现的挟持人质事件,正处于精神病的发病期,案发当时对其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缺失,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2014年12月,大荔法院对李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李某被送往西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进行强制医疗。

精神病患者正常治疗周期

1年半到2年

去年11月,在李某被强制医疗11个月后,其母以李某病情得到控制基本痊愈为由,向大荔法院提出解除强制医疗申请。去年12月,西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作出强制医疗评估意见书,认为李某:1、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碍;2、目前病情显著进步,但未痊愈,依然有危险性。

大荔县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根据西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的诊断评估报告及对李某的询问情况,以及对其主治医生的查询了解,被强制医疗人李某目前病情显著进步,但未痊愈,依然有危险性,需要继续强制医疗,遂作出上述决定。

该案审理法官田妍告诉华商报记者,法院了解到精神病患者正常治疗周期为1年半到2年,而被强制治疗人李某治疗时间只有11个月,虽然病情显著进步,但社会危险性不能排除,法院作出继续强制医疗的决定,既维护李某的权益,同时也为了维护社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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