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大年初二 65岁门卫被害

华商报 2016-02-19 16:28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马虎振)2月9日(正月初二)晚,西安市碑林区明胜街一家属院,一名65岁的门卫在门房内遇害。2月12日,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据死者的侄子讲,他叔叔是渭南市临渭区人,2013年来西安打工,在明胜街107号院当门卫。这个院子住着36户人,没有专门的物业公司。“凶手是吸毒人员,经济状况较差。目前连丧葬费都没人管,叔叔的遗体还在司法鉴定中心。”

死者的弟弟周先生说,过春节哥哥没回老家,嫂子回去了,“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据他了解,事情发生在初二晚上11点左右,现场就在门房,“凶手向哥哥借钱,哥哥没给”。

死者的女儿说,初四晚上接到电话后,初五凌晨1点左右,她和母亲、丈夫、姐姐、姐夫等人一起从渭南赶到西安。起初他们还以为是父亲生病了,后来才知道实情,“爸爸一个月1300元工资,做门卫的同时,还兼职烧锅炉。妈妈身体不好,全靠爸爸养活”。她说,目前,她和家人住在文艺路一家宾馆,房费是楼长唐先生掏钱垫付的。

楼长唐先生说,门卫是他的前任请来的。正月初二晚上10点前,门房的灯还是亮着的,但初三、初四晚上却没见亮灯。还有人向他反映两天了一直没见锁门,他感到有些异常。初四晚上11点50分他从外面回来时,推开门房的窗子,看到老头躺在地上,就立即报了警。据他了解,犯罪嫌疑人和死者认识。

据公安碑林分局工作人员介绍,2月12日接到报警,当晚就把人抓住了,行凶者是吸毒人员,甘肃人,42岁左右,目前已被刑拘。

>>律师:受害人家属经济困难可申请救助

若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受害者家庭经济情况又很差,丧葬费到底该由谁负责?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佳斌认为,一般情况下肯定应由犯罪嫌疑人来承担。但若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能力,按照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雇员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雇主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若雇佣关系不明确,那么受益人应做相应补偿。此外,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独立、完善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机制,如果被害人家属经济确实困难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性经济救助。 

新闻推荐

1月陕西省CPI同比涨1.2%

华商报讯(记者 段晓宁 实习生 崔梦颖)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1月,陕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环比上涨0.7%,同比上涨1.2%。1月,受气温下降和春节因素影响,陕西省蔬菜价格整体上涨14.4%...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