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推出18项便民措施
1月7日,陕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推出18项便民利民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1、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为符合户口迁移条件但无自主产权住房、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人员解决落户地址问题。市内迁移户口实行一站式办理;2、2016年3月底前实行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3、持证人对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在派出所重新申请换领。除特殊情况外,已采集过身份证指纹信息再次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可不再重复采集;4、公民申领居住证时间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5、应邀和商务赴台人员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受理审批下放至设区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赴台团队旅游受理申请权限下放至县(区)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6、实行在西安市所辖区、县和汉中市汉台区出入境管理部门制作港澳签注;7、在全省公安出入境窗口单位启用居民身份证读写申请表信息系统。户籍在本省居民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直接办理出入境证件;8、除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前往港澳定居、赴台个人游签注、赴台定居外,户籍在本省居民可在省内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为符合急事急办条件出入境人员提供24小时办证服务;9、对省级部门和设区市级政府确认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需办理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10、推广使用交通违法处罚网上统一支付系统,2016年3月底前实现全省交通违法罚款网上自助缴纳;11、开发驾驶人网上学习教育系统,2016年3月底前实现有违法记分需要在交管部门指定地点参加学习的驾驶人可在互联网上参加学习教育;12、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平台,实现驾驶人考试网上预约。对2个月内在居住地市级辖区预约不上考试的,可安排在其他市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考试;13、2016年3月底前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限制,申请人可在本省内自主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和领取驾驶证;14、实行机动车号牌选取20选1模式,以及在互联网上预选号牌制度;15、从2016年4月1日起,将老龄驾驶人每年体检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16、在市级交警部门设立互联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在互联网上自主办理业务;17、开发建成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智能化管理平台,2016年3月底前实现财损事故网上受理、网上定责和网上理赔;18、启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指廊旅客自助通关查验通道。降低旅游团网上报检时限,旅行社申报由过去的航班起飞前24小时缩短为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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