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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槟城商铺业主“凭啥把我的商铺无偿转让”

华商报 2016-01-20 17:00 大字

随着对香槟城一房两卖事件逐渐深挖,昨日,又有市民爆料:香槟城一期商铺90余业主此前曾多次维权,起因是业主发现本来委托开发商经营商铺,却被无偿转让……

买商铺委托开发商经营

收益金返了几年就没了下文

昨日,购买商铺的业主张女士说,她和几十个人都在找王汉智,但几次维权都没结果。据张女士介绍,2006年10月13日,她在香槟城设在榆林的售楼部买了该小区1号楼3层的9个商铺,一个商铺一个价钱,合起来82.56平方米,总共32万余元。“我付了商铺总价60%,同时委托开发商经营10年。”张女士说,按照合同,逐年给租金,但只返还了2012年及2013年两年约3万元的收益金后,就再无下文了。

相比张女士,业主李女士则幸运得多。李女士也是榆林人,2006年11月份在香槟城设于榆林的售楼部买了两个商铺,“都是一号楼一层的,两个加起来也就30多平方米,一个每平方米是8800元,另一个是每平方米11000多元,总价34万多,我是一次性支付,也委托开发商经营10年,每年给租金。”李女士说,从购买至现在,她拿到租金约28万元,但商铺至今没有房产证,而且还被开发商抵押给他人,眼看着10年委托经营权今年到期,现在还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业主购买的商铺

被开发商无偿转让了

2015年10月,和张女士同样买商铺的几十名业主齐聚香槟城门口讨说法。当时他们发现他们买的商铺已被开发商转让给了别人。华商报记者从一份房屋所有权转让协议上看到,甲方为陕西建功企业集团,乙方为甘肃长通集团西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同意将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196号陕西建功集团职工住宅楼项目香槟城小区一号楼一、二、三层商业用房所有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该协议的落款日期为2015年5月28日。

为什么要无偿转让给甘肃长通集团西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在该房屋租赁协议的文中,华商报记者找到了答案:中菲集团下属单位陕西大都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自强西路196号香槟城1号楼一、二层商业用房所有权,转让给甘肃长通集团西安电缆有限公司、用于逐步解决职工的养老、医疗、退休等问题。该房屋租金从2016年元月1日起由甘肃长通集团西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西安大都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收取。西安盈丰贸易有限公司租西安大都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强西路196号香槟城一、二层商业用房,从2016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此前,华商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甘肃长通集团西安电缆有限公司就是以前的西安电缆厂,老职工们曾因养老金、医保未及时缴纳的问题追讨过王汉智。

商铺被随意转让

业主已报警讨说法

2015年4月1日,中菲集团给商铺业主们写了份商铺产权证明:兹证明中菲香槟城1号楼一至三楼所有商铺,该商铺为70年产权,产权归购买商铺的业主所有(以当年《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据)。在这份证明上,只盖了王汉智的章子,并没有签名。

商铺业主陈先生说:“当时大家找他们讨说法,才得到这么一份证明,没想到随后王汉智就把商铺全部转让给别人了。”

陈先生说:“我们买的商铺如今被开发商随意转让,这种行为严重违法。”陈先生说,目前,他们已经向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报了案。本组稿件由华商报报道组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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