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居民收入增速放缓西安和杨凌迈上3.5万元 领先省内其他各市
昨日,陕西省统计局发布报告称,陕西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但增速放缓。2015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61元,比上年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09元,比上年增长8.4%。
西安城镇居民人均39007元
各市情况来看,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跟全省城乡居民收入趋势保持一致,均呈现出继续增长态势,但增速同比放缓。
农村居民方面,从绝对值来看,西安市和杨凌示范区率先突破1.5万元大关,继续领先于其他各市(区),达到人均15778元和15423元的较高水平。铜川、宝鸡、咸阳、延安和榆林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均突破万元大关。增速方面来看,商洛市继续领先于其他各市,增速达9.9%,较全省平均水平高0.4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方面,从绝对值来看,西安市和杨凌示范区齐头并进,迈上3.5万元台阶,领先于其他各市,达到人均39007元和38907元的较高水平。宝鸡、咸阳、延安和榆林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迈上3万元台阶。增速方面来看,商洛市最高,增速达到8.8%,较全省平均水平高0.4个百分点。
政策性增资 带动城镇居民增收
政策性增资依然是城镇居民增收的主要因素。这包括,2015年全省各市(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补发增资和车补发放到位的有力带动,2015年各市(区)再次上调考核奖励标准,平均人均增加1千元左右,增长约15.0%。全省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等因素,带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实现持续增长。
另外,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小幅增长。2015年陕西省各市(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节奏,工业生产增速放缓,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和各类金融机构贷款额呈现平稳增长。2015年全国股市行情波动剧烈,城镇居民投资理财收益较小,财产性收入增速回落明显。各市(区)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环节,扶持城镇居民经营投资活动,提高城镇居民从商积极性。
春节、“五一”小长假、“十一”黄金周和元旦小长假期间,农家乐和自驾游已经成为城镇居民日常休闲的首选方式,乡村旅游经济蓬勃发展。这些积极因素拉到了居民收入提高。
农村家庭经营收入 平稳增长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因素分析包括,工资性收入小幅增长;农副产品价格上涨缓慢;政策福利逐渐向农村倾斜,转移和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等。调查显示,农民工收入方面,渭南市大工平均每天150元左右,与上年持平,男小工平均日工资90元左右,女小工日工资70元左右,同比仅增加10元;咸阳市大工150-200元/天,小工90-120元/天,与上年相比有小幅回落;西安市小工工价120元每天,与上年基本持平;宝鸡市大工工价140-170元/天,小工90-120元/天,同比仅上涨5%左右。
2015年全省各市(区)农副产品价格并没有随着物价上涨而一路走高,反而呈现逐渐下滑的趋势。今年陕北的红枣、关中的苹果、陕南的茶叶等特色农业价格均比上年增长不多,甚至还有下降。另一方面,随着节假日消费市场和旅游市场发展繁荣,农民从事交通运输、餐饮服务以及批零贸易等产业所得现金收入保持了同步增长,带动了家庭经营收入的平稳增长。
不过,由于全国经济呈现总体疲软状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数逐渐增多,赋闲在家人数有所上升。受房地产影响,建筑类行业用务工机会逐渐减少,省内务工人数增长有限,个别工种劳动报酬小幅增加。全省各市(区)务工需求明显减弱,务工工价呈现合理性回落。华商报记者 刘百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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