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西安商报 2015-12-14 14:34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为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制定出台的政府规章更切合本市实际,更加科学、合理、可行,市政府公布正在审查的《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市、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置严重违法行为。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可即时召开。市、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资助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立捐助、资助资金专户,由捐助人、资助人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监督。捐助的资金、物资应当登记造册,定期向社会公布。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颁发荣誉证书或者通报表彰等方式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重大贡献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

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应当设置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的标志、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移动、拆除。

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减少对水体、山体和植被的破坏,边开发建设边治理。国土、水务、农林、环保、规划、建设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履行治理义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经营产生的污水应当进入污水处理管网或者采用分部式污水处理设施就地处理。无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域不得将污水直接排放,其他垃圾应当收集、清运。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村民建设住宅应当按照镇规划、村庄规划和村民住宅技术规范的要求,未制定规划的村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和村民住宅技术规范,对村民住宅的建筑总面积、层数等作出具体规定。禁止超越批准的宅基地面积或者在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内擅自加宽加高建设村民住宅。

新闻推荐

医院将分布在新建城区今后住院看病不用愁2020年西安将新增综合医院48所

随着城市半径不断扩大,在西安曲江新区、大兴新区、经开区等新建城区居住的市民越来越多,虽说新建城区各种设施要比老城区新,但说起看病来,新建城区的居民就头疼了,“大型综合医院基本都在老城区,每次看...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