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老人自称被县政府拖欠百万工程款他从37岁开始讨要到现在 镇安县水务局:无权查水电工程的账,需县上介入
华商报讯(记者 曾春)站在镇安县政府大门口,66岁的镇安老人何乐社欲哭无泪:30年来,为了讨要县政府拖欠的168万元工程款,他已经数不清自己来了多少次了!
1985年给县上修拦河坝
时间拉回到1985年,36岁的镇安县大坪乡(现大坪镇)园山村人何乐社,承包了镇安县孙家砭电站拦河坝工程,他作为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指挥部工程处签订承包协议。当时,工程指挥部一把手为镇安县常务副县长,二把手为县水电局局长程某。如今,当时的常务副县长已离世,程某也已退休,水电局也改名为水务局,但何乐社的工程款至今仍未拿到。
双方签订的协议显示:工程期限为1985年10月15日至1986年4月15日,工程价格执行“陕西省水利水电六四施工定额”。1986年7月,拦水坝工程顺利通过工程指挥部验收,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却让何乐社苦恼至今,因为指挥部算出来的工程造价约在120万元,而他通过找专家算出来的造价为218万元。
讨债被以各种理由应付
“我是用陕西省水利水电六四施工定额算的,而指挥部并不是,他们是按1969年陕西省革委会生产组补助标准结算的。”12月8日,何乐社无奈说,即便以工程部算的120万元为准,工程部也欠他近70万元。如果按他找专家的算法,县上就欠他168万元。因为他收到工程部工程预付款29万元和8万元的材料,以及12万元的抽水费用,总计近50万元。
“我找过县法院,法院却说不受理。”何乐社说,他找工程部一把手二把手,都被答复说没钱。后来找过县上领导,但被以各种理由应付,总之一直没拿到钱。
1990年,何乐社拿着乡政府开的介绍信,到商洛地区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介绍信上明确写着:水电站工程部结算时,指挥部只按照1969年省革委会生产组补助标准结算,并未按合同(协议)采取省水利水电报酬执行。
“一开始的领导,都说有钱了就给我。”何乐社说,他找过历任的水务局领导及县上领导,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就直接被告知“年代久远不清楚”。这让他更觉悲愤,因为当时建工程至少有上千工人,他直到现在给有的工人都没有付工资,这是他一个永远的心结。
华商报记者和何乐社一起找到时任项目部指挥部二把手的程某,但其因上了年龄,交流困难。
县水务局调查9个月无果
今年3月,何乐社到镇安县信访局反映情况。副县长姜继美批示“此事是老问题,是否由局里安排人员了解情况,提出能妥善解决的办法”至县水务局。
12月8日,姜继美称,他对此事并不清楚。随后,镇安县水务局现任局长程云燕介绍,从3月至今,局里组织了调查,但当时工程部的3人,一把手已去世,二把手也就是水电局原来的老局长程某交流困难。另外一人,现在西安治病。因此,9个月内,调查无果。
对于当时水电局拦河坝工程指挥部是否欠何乐社钱、欠多少等问题,程云燕称,还没调查到这一步。“我们也不能说不欠何乐社的钱。”
程云燕介绍,因为水务局无权查水电工程的账,所以这件事需要县上相关部门介入,才能查清楚欠钱与否及欠多少?
“县上很重视这件事,已由相关部门介入。”12月9日晚,姜继美告诉华商报记者,此事重大,因此需要调查清楚。
律师表示已过诉讼时效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解析说,此事如果何乐社起诉工程部乃至县上,属于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就是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能超过20年。也就是说,此事已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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