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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致函要求惩处违法 省工商局已展开调查

华商报 2015-12-29 17:40 大字

日前,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曾分别致函物价、工商等部门,以消费者的身份请求这些行政主管部门就此次西安机动车检测涨价现象进行调查,惩处违法。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昨日,陕西省工商局已接到函件,并在第一时间联系韩律师进行了沟通,目前已展开调查。

律师: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

12月27日,韩朝泽向陕西省工商局发函,请求对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西安分会及西安市27家检测企业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

韩朝泽说,《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西安市机动车检测协会自律公约》个别条款违反《反垄断法》,有串通涨价、限制竞争、形成价格垄断之嫌。”

韩朝泽认为,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西安分会违反了《反垄断法》中“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西安市27家检测企业,违反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损害了西安市200万车辆车主的合法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协会:公告废止自律公约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陕西省机动车检测协会西安分会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坚决支持陕西省政府针对汽车检测行业的市场化自主定价改革,2015年5月协会通过的《西安市机动车检测协会自律公约》是针对未市场化企业自主定价前由政府物价部门统一定价时期而制定的,目前行业定价权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和政府近期的相关规定已由各企业自主定价,该自律公约已经明显不适合目前会员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竞争环境,特公告予以废止,同时废止的配套文件有《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管理办法》。

协会鼓励和引导会员单位科学合理合法的自主定价,禁止会员单位之间串通、垄断定价和涨价降价,禁止限制竞争等违反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西安分会会长张长安说,已经有检测站的检测费用降了下来,这都是市场调节的结果,如果涨价车主们不买账的话,肯定会陆续降下来,“无论价格是多少,服务品质肯定不能有变化。”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华商报报道组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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