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收购60平米以下商品房作保障房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促进西安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创新保障房房源筹集模式,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转换通道,西安市拟购买社会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一)收购范围: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二)选址标准:公共交通便利、生活环境宜居,且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完善;(三)建设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成套住房;(四)收购价格:4500元/㎡左右。
符合以上条件的商品房所有人请于2015年10月30日前,携带房屋产权证明或项目相关资料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西大街116号711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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