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收费监督指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西安多措施保障中小学秋季顺利开学
本报讯(记者袁志强实习生刘灿)2015年秋季开学中小学报到时间为8月30至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西安市教育局多措施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平稳顺利。
据了解,西安市教育局采取处室包区县的方式,将组成15个督查组于开学前后赴区县进行暗访抽查。重点对学校开学(开园)情况,师生报到情况,教育收费情况,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管理情况,幼儿园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情况,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情况,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情况,各区县实施“大学区”工作推进情况,区县和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安排部署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教育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义务段入学规范管理情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源变化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顺利开学。同时,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青少年儿童有学可上。
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加强与财政、发改、建设、土地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重点做好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建设项目,2014年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以及学前教育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秋季是手足口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痢疾、感染性腹泻等疾病高发季节。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并在开学前集中开展公共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强防护设施建设,做好灭鼠灭蚊等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季节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各种隐患。
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2015秋季开始,取消了普通高中择校费,除了高二、高三学生原按每学期缴纳的择校费可以继续收取外,一律不得再收取高中择校费。公办幼儿园继续执行原保教费收费标准,不得私自调整。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从备案制改为开学前一个月向物价、教育部门抄报,并向社会公告制。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做好收费公示,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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