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油耗子”贪财昼伏夜出行迹败露终服罪

咸阳日报 2015-06-19 21:55 大字

本报记者 吴红 实习生 王登

正值青春年少的文某等4人本应是凭借自己的努力创造财富的大好年华,可他们却偏偏走上了盗取过往车辆柴油这条不正当的道路,最终4人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旬邑县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文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25000元、20000元、15000元不等。

合谋:旬邑县的文某和淳化县的崔某两人是多年的好朋友,因两人都没有工作,平时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与朋友闲聊时两人听到盗取过往车辆柴油贩卖可以获取利益后,于是,文、崔两人心中打起了算盘,想试试手气通过盗取柴油弄些钱来花花。

盗油:2014年11月,事先商量好的文某和崔某开着文某从彬县一汽车租赁公司租的小轿车,车上装着事先购买好的油泵、塑料桶等作案工具出发了。一到晚上,停放在路边的车辆便成了他们的目标,就这样,他们借着黑夜的掩护进行盗窃。

组团:文某看着自己的盗油之路走得如此“顺畅”,就联系了同样没有工作的强某和张某,希望能共谋“发财梦”。在张某的联系下,文某又从西安市鱼化寨一汽车租赁公司租来了一辆面包车以供盗窃时用。此时的人员配备已经完成,车辆也已经到位,就差外出“办事赚钱”了。2014年12月中旬,他们驾驶着两辆租来的车,携带着早已准备好的作案工具,趁夜晚,分工协作,在旬邑县、淳化县一带多次盗取停放在路边车辆油箱中的柴油。

分赃:得手后,文某将他们盗取的柴油贩卖给了淳化县、旬邑县、铜川市照金镇等地过往车辆,并将所获赃款统一分给崔某、强某和张某。经鉴定,文某、崔某参与盗窃柴油价值共计16676元;强某参与盗窃柴油价值共计12990元;张某参与盗窃柴油价值共计8005元。

判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流窜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旬邑县检察院指控4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结合4被告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情节,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记者感言:生活中,我们要追求的应该是“一心向前”而不是“一心向钱”,通过自己脚踏实地的努力赚得的收入我们看着开心,用着也放心,而不能为了获取钱财挑战法律的权威,正如上述案例中文某等四人,为了获取钱财不惜误入歧途盗取车辆柴油,这样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F)(2)

新闻推荐

乾县警方连续破获三起贩毒案件缴获毒品2000余克 5名嫌疑人悉数落网

本报记者冯旋实习生王婧淑毒品被誉为罪恶之源,也是危害社会安全的一大隐患,然而在毒品高利润的诱惑下,有人铤而走险做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当毒贩们还在盘算自己的发财梦时,突然出现的民警将他们罪恶的...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