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西安中院办结陕西省首例向台湾地区被害人返还财产案

陕西日报 2015-03-27 23:06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程靖峰)3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顺利完成了一起涉及台湾地区被害人财产返还的罪赃移交司法互助案件,帮助两名台湾居民索回财产共计人民币9900元。

据了解,这是2009年两岸签署司法互助协议以来,大陆法院按照协议确定的罪赃移交司法互助途径完成的第三例向台湾地区被害人返还财产案件,在陕西省尚属首例。

西安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等18人(均系台湾地区居民)分别于2009年11月22日和26日,在西安利用网络电话,多次向台湾居民拨打电话,骗取其银行账户详细信息。该犯罪团伙先后骗取台湾居民林某某、李某某新台币共计109万元(折合人民币230711.45元)。2012年初,西安中院对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案件生效后,经与省法院、最高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多次沟通、联络协调,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与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联络人在两岸司法互助协议项下联络协调,西安中院于3月23日将被告人已经退缴的赃款及时发还给两名被害人。

新闻推荐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幕 赵正永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耿薇)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3月26日上午在西安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胡悦、黄玮、安东、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