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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商店要提防:香烟调包有猫腻儿 魏锋 马扭丽

咸阳日报 2015-01-30 22:50 大字

临近春节,作为卷烟消费的黄金时间段,卷烟零售店中高档卷烟成了不法分子的猎物,假借购买高档烟酒的名义在消费中伺机“调包”,一般两人互相掩护“狸猫换太子”,或转移视线,或趁其不备,或以假乱真,或借口拒买……真烟换成假烟,坑害卷烟经营户。

冬日的午后,永寿县永平乡卷烟零售户王跃顺和老伴又忙碌起来,整理着小商店里卖的烟酒和日用百货。两人边收拾边聊天,说起了前不久经历了香烟“调包”案,互相提醒着年关将近要格外留心。

买香烟趁机调包

去年12月1日,王跃顺和老伴都在店里,这时一位50多岁外地口音的男子要买一条芙蓉王卷烟。两人忙招呼生意,这位顾客将烟拿起看了看就放下走了,一会儿又来到商店,掏出300元钱还说要买一条芙蓉王卷烟。给了整钱又说有零钱,可是明码标价230元一条的香烟,顾客非要用205元买,随后嫌贵说不买了,放下烟就走。正在店中忙碌的王跃顺忙问情况,越听越觉得不对劲,拿出那条烟一看,条型码不是自己店里的,知道卷烟可能被调包。等他追出商店,买烟人早已不见踪影。

接到举报后,永寿县烟草局稽查人员联合当地公安、工商部门,对卷烟调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后,及时移交县公安局立案调查。事隔两天,在零售户的配合下,案件快速侦破,涉案嫌疑人阮某某及妻子被控制,当场查获芙蓉王(黄硬)等卷烟36条,芙蓉王条盒皮19张及胶带、小剪刀、刀片等作案工具。

动手脚以次充好

去年1月至3月期间,淳化、泾阳县近20名零售客户举报投诉,称烟草公司配送的“芙蓉王”(硬黄)条盒拆开后里面是“延安”(硬红),向烟草部门讨说法并要求赔偿损失。

为及早还原调包案件的真相,市烟草专卖局综合各县域出现的情况,将系列卷烟调包案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启动卷烟打假长效协作机制。经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淳化县公安局以“3·4”系列诈骗案立案侦查。调查中,调查组发现调包案件有共同之处:受害零售户均为农村公路沿线小户,过节才购进高档烟,事发集中在过年前后;店主年龄普遍较大,最小50多岁,最大80岁,之前从未遇到此类情况,普遍缺乏防范意识,销售环节记忆模糊,认为调包卷烟是公司配送环节有问题;1名零售户反映调包卷烟出现在送货环节,送货员与零售户均按严格程序交接商品,排查不存在疑似问题;调包卷烟均为条包“芙蓉王(黄硬)”,内装“红延安(红硬)”均为真烟,喷码非受害零售户门店码段。经过调查组大量细致地走访,依据专卖管理科收集掌握情况,全市38户卷烟零售客户卷烟被“调包”,而且作案人员拆封换烟的手法相似。均是从条包的一端拆开掉换后,再用胶带粘接,条包商标纸两端用双面胶粘连。

嫌疑人落网,零售商领到赔偿款

专案组成员分赴淳化县、泾阳县和三原县的部分被调包户,收集信息、调查取证和调取监控图像。去年3月16日,终于获得了作案车辆信息和一男一女作案嫌疑人图片,顺藤摸瓜,广泛排查作案车辆,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4月8日,专案组在西安市未央区将犯罪嫌疑人叶某、胡某抓获。据二人交代,今年以来他们多次在咸阳、铜川、西安等地的卷烟零售店中实施“芙蓉王”整条调包活动。近日,淳化县“3·4”系列诈骗案2名犯罪分子依法分别被判刑8个月,缓期1年,并处罚金4000元,赔偿被调包零售户损失5520元。

淳化石桥镇的零售户李美菊的丈夫对去县法院领赔款的情景还记忆犹新。他开的商店在公路边,来往车辆较多,由于开店时间不长,家人没有什么防范意识。李美菊拆卷烟时,发现里面装的红延安烟时,还以为是烟草公司送的烟有问题,让儿子去烟草公司一问才知道卷烟被调包了。赔偿款领到手时,老人特别高兴,挽回了他们的损失。(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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