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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钢筋水泥里的一抹小清新 ●全省累计85个项目取得绿色建筑标识●其中67个取得国家绿色建筑标识

陕西日报 2015-01-13 23:45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段莉 记者 海花)2010年以来,陕西省积极加强技术措施推广、政策制度设计与建设。从单体建筑、居住小区、绿色生态城区三个层次,系统化、规模化地发展绿色建筑。目前,累计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114个,总建筑面1192.1万平方米,已有85个项目取得绿色建筑标识,建筑面积818.31万平方米,其中,有67个项目取得国家绿色建筑标识,建筑面积617.13万平方米。2013年总项目数位于全国第九,增长速度居全国前5。2014年前三季度,陕西省已有37个项目取得国家绿色建筑标识,同比增长率为270%,总项目数暂居全国第八。

 建立激励机制 促进绿色建筑发展

为充分调动建设单位建设绿色建筑的积极性,2012年7月份,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陕西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对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项目,达到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平方米10元、15元、20元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城市级的财政政策也不断建立健全。对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奖励,西安市分别为每平方米5元、10元、20元;渭南市分别为每平方米5元、10元、15元;咸阳市分别为每平方米10元、15元、20元。

强制与鼓励结合 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2012年,西安市、西咸新区作为陕西省绿色建筑的重点实施区域,按照省上的安排部署,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及强制推行等办法。西安市率先实行了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建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报建阶段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审查制度。2013年,按照国办发[2013]1号文件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到“十二五”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2014年1月1日起,凡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建、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试点示范 推动保障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为提高绿色建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比重,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在保障性住房中发展绿色建筑的实施意见》,要求2014年各设区市(区)选择保障性住房项目的20%作为绿色建筑试点、示范,不断扩大绿色建筑建设规模。力争到2015年底,全省新增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2014年,陕西省已有4个保障房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建筑面积69.18万平方米。

集中推广示范 发展绿色生态城区

城市规划,注重对“集约、节约、绿色、生态”等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的调控与引导,陕西省选择5市县开展了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试点示范。2013年8月,住建部批准西安浐灞生态区为第二批“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成为西北地区首个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2014年7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目前已规划建设的绿色住区项目有38个。

下一步,面对国家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历史机遇,陕西省将从“扩面”、“提质”方面加大推进力度,从政策激励、标准规范、技术进步、产业支撑、认证评估等5个方面全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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