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执“法杖”助老苍 ——记兴平市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杨效义
杨效义(左)正在接待群众
本报记者 赵鹏
在兴平,有一个奇特的现象,一些老年人和社会弱势群体,打官司不去法院,而是先到当地的“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这个协会的发起人便是杨效义,许多人都亲切地称他为老年人的贴心人。
说起杨效义,在当地可是个大名人。他在政法战线工作了几十年,虽然已经有80多岁高龄,却还担任兴平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社会治安巡查团第三组组长等职务。杨效义的日常工作是处理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特别是老年人权益等方面的事务,用法律维护社会和谐,滋润老年人的心田。因事迹突出,杨效义多次获得荣誉,并于2004年被评为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
离休后,杨效义专注于本行,决心用法律继续为党和社会贡献力量。为创建老法协,他数次赴省老法协咨询、讨教,多次与兴平市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发起成立了全市第一个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创办之初,他便确立了“宣传宪法法律法规,面对弱势群体,主持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的宗旨。为了让老法协更好地服务群众、回馈社会,杨效义十几年如一日,组织带领协会会员克服无活动经费、无固定办公场所等困难,每年“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上街头、进社区、下农村、赶古会,冬冒严寒,夏顶烈日,不计报酬,摆桌设点,拉横幅挂标语,宣传法律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免费代写诉状。
在杨效义组织的66次法制宣传中,他累计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十万份(册),受教育群众达15万余人,代写诉状1190件,接待咨询群众3400余人,解答法律问题3000多件。同时,他亲自撰写了针对老年维权的案例,制作成老年人再婚、儿女继承、赡养等司法问答知识宣传展板。为此,《金秋》杂志曾以《杨效义和他的老法协》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他的事迹吸引了西安、蓝田、三原、武功等地群众来找他咨询法律和请求法律援助,也博得了当地群众的称赞。
2010年,兴平408厂一位群众的儿子因为肝癌在住院期间意外死亡,该当事人认为是医院延误了儿子的病情,于是多次上访。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杨效义对当时正在住院的老伴儿说:“老伴儿,对不起,我不能陪你了。这事如不及时处理就会影响到兴平的形象。”于是,他立即离开了医院,及时联系到当事人,经过杨效义一次次的耐心调解,最终圆满地解决了此事,当事人感动地对杨效义说:“真是多亏了杨局长的耐心调解,这么大的年龄还来操心我们家的事情!”
采访中杨效义坦言:“人总是要有点精神追求,活到老、学到老、奉献到老。群众的困难无小事,虽然我已经退休了,但是服务群众的品质不能丢,我要用自己的余热帮群众排忧解难”。有一次,兴平市一对70多岁的老两口,在分家过程中,分别被分给两个儿子养老送终,没想到分家后,同甘共苦的老两口近在咫尺却不能相见,甚至在街上见了也不能说话。究其原因,两个儿媳妇怕他们见面后互诉对方的不是。听了老人的诉讼后,杨效义安慰了老人并告诉其家人:“分别养老不等于要老人分居,生活和经济要分开管,不允许老人见面说话不仅在法律上说不过去,同时也是不道德的,如果继续这样,他将免费为老人依法起诉”。老人的儿子儿媳听得心服口服,但他还不放心,又叮嘱村干部,让村上教育老人的子女。之后,再没见过老人前来诉苦了。
十几年来,经杨效义和老法协同志接待处理群众上访的案件有200多起,调解的700多起民事纠纷中,他亲自调解处理了110多件,涉及包括赡养、抚养、婚姻、虐待、医患纠纷等10多种,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带法的钥匙”。至今,他依法调解纠纷的案例和故事在群众当中广为流传。谈到老法协以后的发展,杨效义说:“现在市委、市政府给我们解决了办公场所,落实了办公经费,老法协的老干部热情更高了,我工作起来也更有劲了,从中我也收获了不少快乐”!(B)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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