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就要办铁案 ——记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刑警一中队队长李永宁 徐小妮
他,貌不惊人,语不豪迈。多年来,凭着对人民警察这个神圣职业的无比热爱,以自己的满腔热血坚守着一方平安。他,就是乾县第十届“杰出青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刑警一中队队长李永宁。
恪尽职守
不让一个犯罪分子漏网
2013年8月5日晚11时许,乾县城关镇一名女子在回家途中被数名男子劫持至永寿县马坊沟,遭到轮奸,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
8月6日,接到报案后,李永宁立即带领侦破小组全面展开侦破工作。由于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信息有限,他和办案民警们就利用公安网络信息平台对辖区重点人员逐一进行排查,并结合受害人提供的线索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划定范围,层层筛选,进行“大海捞针”式的摸排。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车辆线索,李永宁和侦破小组连夜调取了县城内及周边公路的监控录像,对在案发时段过往车辆逐一分辨核对,由于嫌疑人遮挡了车牌号码,所以一时很难锁定作案车辆。此时,受害女子接到了一个神秘男子的电话,根据通话内容,他们确定这名神秘男子就是这个犯罪团伙的主犯,并锁定男子的活动范围。李永宁立即安排一名女警化妆成女网友,通过主动聊天约这名神秘男子至礼泉县汽车客运站见面,当场将该男子和一男一女两名随从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这两位随从与这起案件没有关系,其他7名参与作案的人员和他是一个村子的。李永宁决定乘胜追击,连夜实施抓捕行动。他随即向局领导申请了警力,连夜带领民警赶赴礼泉南坊镇抓获了四名犯罪嫌疑人,另外三名嫌疑人第二天投案自首。
多年来,李永宁对每个案情都条分缕析、深挖遗漏,绝不让一个犯罪分子漏网。仅2013年,李永宁带领刑警一中队民警,共侦破刑事案件89起,逮捕犯罪嫌疑人26人,刑拘37人,抓获在逃犯8人。
嫉恶如仇
让受害者得到慰藉
2009年4月5日晚,乾县马连镇三马南村一谭姓村民家里,发生一起惨案,除了在外打工的丈夫之外,其妻子和一双儿女被残忍杀害。接到报案后,李永宁立即带领民警对现场进行认真勘查,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恶性入室抢劫杀人案。
经过大量、细致的分析和走访后,他和侦查人员基本确定,作案人为本地年轻人或是非常熟悉本村情况的外地打工年轻人。侦破方向确定后,他带领民警以案发地周围为重点,开展大范围地毯式排查走访,对犯罪嫌疑人可能涉足的重点部位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
随着排查工作的逐步深入,侦查范围越来越小,犯罪嫌疑人渐渐浮出了水面。经查,犯罪嫌疑人闫某系马连镇三马南村人,长期在西安打工,他得知本村村民谭某家里马上要盖新房,猜测谭某手中有钱,就回到村里,并买好衣服、鞋袜、帽子和匕首,在作案之后将染血衣物脱掉扔到村子附近的一麦草堆中烧毁,将作案所用的匕首绑在一块木板上,丢入村子附近的一条水渠里顺水飘走,自己连夜仓皇逃跑。
李永宁和民警走访调查,最终掌握了嫌疑人的踪迹,当嫌疑人在西安一家经常光顾的面馆吃饭时,被民警抓获。经突审,闫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在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的时候,嫌疑人闫某却翻供了。
李永宁心里明白,这是一起特殊的案子,由于嫌疑人毁灭了重要作案证据,案发现场有价值的证据很少,嫌疑人又翻供,妄想逃脱法律的追究。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李永宁和民警采用了最基本最原始的方法,按照闫某的口供,逐一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性,最终确立了闫某就是唯一的犯罪嫌疑人,让其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从警17年以来,李永宁心中始终秉承一个信念:办案就要办铁案,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走一个犯罪分子!让受害人得到心灵的慰籍,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历年来,他参与侦破的刑事案件中,批捕率和起诉率均是100%。由于他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市、县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先后被咸阳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能手,全市优秀民警和全市公安机关优秀科所队长,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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